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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势力团伙霸占海域打捞沉船文物当废铁卖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15:04  辽沈晚报

  昨日,大连市西岗区法院对一起涉黑案进行宣判,以刘明洲为首的犯罪团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黑老大”刘明洲犯9宗罪获刑20年。

  刘明洲现年39岁,系大连海香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是旅顺口区。

  自2006年以来,刘明洲为了达到聚敛钱财、称霸一方的目的,欺压渔民,树立威信,先后将多名亲属及两劳释解、社会闲散人员网罗在身边。尤其是在2008年,刘明洲承包旅顺口区董砣子中心渔港后,为了达到控制渔港、垄断海洋资源、攫取经济利益的目的,逐步形成了以他为首的,较稳定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先后通过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大量钱财。

  2007年6月,刘明洲与同村刘某共同竞选村主任一职,刘明洲为泄愤,指使林乐南带人将刘某的黑色奥迪车砸毁。

  2008年12月10日14时许,在旅顺口区董砣子中心渔港门岗处,林乐南纠集多人赶往董砣子中心渔港门岗,持棒球棒、菜刀、砍刀对被害人张某等人实施殴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除了打砸等暴力行为,刘明洲等人还干着其他不法勾当,谋取利益。

  2008年2月,刘明洲承包旅顺口区董砣子中心渔港后,非法从事柴油零售业务。案发后,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他们销售柴油的毛利为57万余元。

  2009年4月至7月,刘明洲伙同福建人石某等人,预谋在旅顺口区柏岚子海域使用“圣海一号”工程船,非法打捞日俄战争时期的沉船遗骸,将沉船在海内砸碎后打捞,在刘明洲的董砣子中心渔港卸“货”,由林乐南联系收购人员,将沉船遗骸按照废铁、废铜变卖,刘明洲按比例“分红”。经过法院调查,石某等人打捞上来炮管、炮座一套,经省文物鉴定中心鉴定系清代文物,属国家二级文物。

  新闻延伸

  副局长帮忙“黑老大”强行入股

  记者发现,刘明洲涉黑案,还牵连到时任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王某,目前,王某已经被另案处理。

  2009年7月,刘明洲为了分得陈某承包经营的收益,要强行入股陈某的承包经营,并且让时任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的王某帮忙。陈某在办理海域使用证时,多次受到威胁、刁难、罚款,迫使陈某同意刘明洲入股共同经营,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刘明洲在签订协议后的三个月内,抽取百万元的红利。

  2009年间,刘明洲为了控制旅顺口区的25、26海域,进行违法捕捞,再次求助于王某,最终,在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的帮助下,刘明洲控制了25海域蚬子的开采权。为此,刘明洲分两次给予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共计20万元的贿赂款。 本报特别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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