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女子拒还彩礼钱被法院强制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03:24  京华时报 微博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收了彩礼且举行结婚仪式后,刘女士最终没有和尹先生结婚。经法院判决需要返还5.6万元彩礼钱后,她也没有履行。记者昨天获悉,经丰台法院执行二庭法官强制执行,刘女士的家人将彩礼钱全部还清。

  据法院介绍,2008年,尹先生和刘女士经老乡介绍确定了恋爱关系,几年后在双方亲朋的见证下举办了订婚、结婚仪式,但二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3个月后,刘女士提出分居并执意分手。尹先生苦劝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刘女士返还彩礼钱。去年底,法院判决刘女士返还尹先生彩礼金5.6万元。因刘女士拒不履行判决,尹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

  收案后,法院发现刘女士停用了以前的手机号,下落不明。近日,尹先生打听到刘女士在西单某百货商场卖服装。法官组织法警驱车前往将刘女士带走。次日,刘女士家人将案款全部交至法院,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21)

 

更多关于 彩礼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