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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丛飞遗孀邢丹遇袭致死案另两名被告受审

  邢丹父母入庭旁听 两被告人深表后悔 其中一人更当庭洒泪

  本报惠东讯 (记者秦仲阳通讯员杨智群、李有军) 深圳“爱心大使”丛飞遗孀邢丹遇袭案中的另两名被告人黄×泉、蔡×成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上午在惠东开庭审理。

  由于本次审理的两名被告人中有一名被告未满十八岁,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此案。

  受审两被告各砸坏一车

  检方指控:2011年4月13日22时许,被告人黄×泉、蔡×成与林×健(已开庭审理)步行至惠东县稔山镇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圭景河大桥旁的田地时,林×健提议在高速公路边向过往车辆投掷石头的方法,以此练胆,黄×泉、蔡×成表示同意。后三人在高速公路下寻得若干混凝土石块,钻过公路防护网走到圭景河大桥往深圳方向桥头处,伺机持石块向途经该处的车辆正面投掷。当晚11时许,林×健持石块向车牌号为粤B02×××的大众途锐吉普车投掷,石块击穿车辆右前挡风玻璃,砸中坐在副驾驶室座位上的被害人邢丹左下颌面部。后被告人黄×泉、蔡×成与林×健三人继续向过往车辆投掷石块,其中,黄×泉砸中车牌号为粤BHM1××本田奥德赛小车,蔡×成砸中车牌号为粤B345××五菱荣光面包车,造成上述三部车辆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被害人邢丹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邢丹系因左下颌面部受外界不规则钝物(混凝土块)撞击致左侧颌面部穿透创、下颌骨粉碎性骨折、蛛网膜下广泛出血及血液经气管进入支气管、肺组织而致吸入性窒息死亡。

  此前,此案的另一被告林×健被检方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单独在惠东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目前尚未判决。此次对同案的另两名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控罪则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昨日上午的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据悉,在庭审中两被告深表后悔,蔡×成还当庭流泪。邢丹家属一方的代理律师谌女士向三名被告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共248万余元。

  另外,被告人林×健的母亲昨日也来到现场。

  法院将择日宣判。

  邢丹父母打算申请司法救助

  在庭外,聚集了不少邢丹的亲朋好友,据邢丹的一位好友介绍,前天在跟邢丹爸妈商量案件再次开庭的事时,邢丹爸爸情绪非常激动,表示一定要去,怎么劝也没用。在现场,也只有邢丹父母进入了审判庭旁听了审理过程。

  庭审结束后,邢丹父亲表示,邢丹去世后,她留下的孩子由爷爷奶奶做监护人,并跟随他们生活。但两位老人已年近六十,身体不好,目前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太好。他们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三名被告人索要248万余元的赔偿金,主要是想让孩子以后的生活有保障。邢丹父亲说,他也知道三名被告家庭条件并不好,但也希望他们能承担应负的责任。对于审理,他表示尊重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邢丹父亲说,他正打算申请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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