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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骗婚团伙分饰不同角色诈骗财物

  新快报讯记者陈海生报道 先利用三名中年妇女相互扮演介绍人相亲的形式与事主取得联系,在骗取事主的信任后,又以收取好处费、彩礼、订金、嫁妆费、酒席费用等为由进行诈骗,“目标”都是四五十岁的中年光棍。昨天,记者从茂名市公安局获悉,近日高州警方打掉一特大骗婚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诈骗金额达20多万元。

  见完“父母”他被骗7万元

  2011年8月2日,家住茂名市茂南区的杨某超(63岁)接到一个叫做张平(刘某兴化名)的中年女子的电话。电话接通之后,该女子自称是经亲戚朋友介绍给他做老婆而联系他的,并以此为由约他到茂名市影剧院见面。两人相见交谈很久,约定两天后和刘某兴一起去见其父母。

  两天后,刘某兴和杨某超一起租车来到高州市谢鸡镇刘某兴所谓的家见其“父母”。在这个家里面,杨某超见到了自称是刘某兴堂兄和父母的三个人。经过一番谈话了解之后,“父母和堂兄”满口欢喜地答应了刘某兴和杨某超的婚事,使杨某超信以为真。其后刘某兴以结婚需订金、礼金和要摆酒席等为由,前后共诈骗了杨某超7万余元。

  发现被骗后,杨某超立刻报案。在获知案情之后,当地警方认为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极有可能是有组织的团伙作案,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民警在侦查时,将2011年发生在高州的婚姻诈骗案进行串案并案分析,迅速突破确定了一个以卢某进、刘某兴为首的5人婚姻诈骗团伙。2012年2月27日,当地警方分成三个行动抓捕组,在茂名高州两地将刘某兴、陈某娟、卢某进等5人抓获。

  分工明确目标为中年光棍

  经审讯,5名犯罪嫌疑人卢某进(男,37岁,高州平山镇人)、刘某兴(女,46岁,高州泗水镇人,化名:张平)、何某波(男,43岁,高州石鼓人)、李某欣(女,34岁,高州荷塘镇人,化名阿燕)、陈某娟(女,41岁,茂南公馆镇人)如实供述了自2011年以来,在茂名、高州等地以结婚为名实施诈骗10余起,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的作案经过。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5人实施婚姻诈骗犯罪时,团伙成员分工明确,专门针对四五十岁的中年光棍进行诈骗。首先利用刘某兴、李某欣、陈某娟三名中年妇女以相互扮演介绍人相亲的形式与事主取得联系,在骗取事主的信任后,又以收取好处费、彩礼、订金、嫁妆费、酒席费用等为由进行诈骗。

  卢某进、何某波两名男子则负责将诈骗受害者汇入账户的钱取现和扮演司机、堂兄等其他亲戚朋友的角色。5个人互相配合假扮相关人员,并伪造有假的户口簿、假的身份证以及用来开银行账户的假身份证明。这些假的身份信息资料都是团伙成员以帮别人办证、搞证的方式,套取他人的信息资料后通过办假证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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