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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肇事逃逸后再撞人逃跑 称想先把菜送到工地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5日04:40  潇湘晨报 微博

  本报记者任文婧  通讯员万颂华 胡超 长沙报道

  昨日清晨6点34分,一辆牌照为湘HH2651的银色富康小车在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撞倒一名女子,司机下车查看现场后逃逸。10分钟后,该车又在万家丽路上绕城高速路口撞倒两人,司机再次逃逸。

  4小时后,通过侦查,雨花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找到了驾驶员邓某。然而面对为何逃逸这个问题,邓某的回答有点让人匪夷所思,“当时怕被家属打,而且还想先把买的菜送到工地。”

  事发:撞人后曾下车查看

  邓某在望城一工地工作,每天早上负责从菜市场购买工地当天所需的菜。

  前日晚上,邓某和几个朋友一起打牌,一直打到昨日凌晨1点多,然后几人又聊天到4点多。因为怕睡着后耽误工作,邓某天还没亮就跑到红星水果批发市场买菜。

  6点34分,邓某买完菜,驾驶着小车准备去望城。在时代阳光制药集团对面,“砰”的一声撞上了一名正准备过马路的女子。邓某说自己也不清楚怎么搞的。

  倒退了几米,下车查看后,邓某立即驾车离开现场。10分钟后,在逃逸过程中,途经3公里外的万家丽路上绕城高速路口时,邓某又撞倒两人。这次,他没有作任何停留,直接驾车再次逃逸,将车开到了洞井镇停放。

  目前3名伤者中一名伤者颅内出血,属于重伤,一名伤者骨折,另一名伤者轻伤已经出院。

  侦查:在30多辆车中一一排查

  接到报警后,雨花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

  出警民警根据现场访问、周边调查和调取视频监控,了解到肇事车辆车牌号中的4个号码与车辆颜色。根据这4个号码,交警立即在网上进行搜索比对,找到了30多辆相似车辆。然后交警再对这些车辆的车型、颜色等一一调查排除。事故发生不到4个小时,交警部门锁定了肇事司机为邓某。

  当交警部门联系到邓某时,见躲不过了,邓某在电话中承认了肇事司机正是自己。

  下午3点,交警带邓某去事发地指认现场,期间邓某多次将自己的逃逸路线指错。“撞完人当时就慌了,脚都在发软,而且还连撞两次,哪还记得是从什么路跑的。”

  邓某说虽然自己下车查看了伤者,但其实根本还没看清对方是男是女、伤势如何,就驾车离开了,“当时第一是怕被伤者家属打,我不能无缘无故挨一顿打啊;第二就是想着车上的菜还没送,先把菜送了,再回家打电话给开的士的姐夫,看怎么办。现在自己特别后悔。”

  目前交警正在调查,然后再依照法律法规作出处罚,正在办理邓某的拘留手续。

  [说法]

  交警:属于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这是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已经确定邓某的行为属于肇事逃逸。”雨花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肖波介绍,其实邓某的车辆保险手续非常齐全,有50万的商业险。然而一念之差,因为有逃逸情节,邓某现在只能得到交强险的部分赔偿,得不到商业险赔偿,也就是说其他赔偿都要邓某自己支付,而且还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后,邓某如果选择立即停下,那就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不会被认定为逃逸,也就不会造成第二次交通事故。而且所买的商业险也会进行赔偿。可现在邓某第一次逃逸后,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事故,再次逃逸,这是加重情节的行为,处罚会加重。”肖波介绍,2010年,雨花区交警大队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事故侦破率为100%,2011年为99%,而且现在路面上正在陆续安装一批高清摄像头,“通过这个案例也提醒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立即停车,保护伤者,并立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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