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女子办信用卡透支191元 5年后银行催讨万元欠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5日14:45  南京晨报

  5年前,信用卡有一笔191元的透支款,5年后一下涨到了上万元。注意,这不是开玩笑,而是实实在在地让杭州市民董小姐给遇上了。万分委屈的她,前天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被这笔从天而降的债务给砸中的。而同时,也想给卡包越来越鼓的市民们提个醒。

  大一时由学校统一办了信用卡

  事情先从让董小姐背上债务的这张信用卡说起。她的这张信用卡,是2006年入读杭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时入手的,当时还是大一新生的她,办卡时被告知,透支额只有200元。因为时间过了许久,董小姐称已经记不清楚当时办卡的具体流程。只记得当时告知说:现在规定一些奖励补助类资金不能发放现金,所以需要办一张银行卡以便资金的发放。

  她说,在当时,学校方面要求班上每个同学都要办这张卡,她也不好意思不办,就没多想。过了一阵子,信用卡就到手了。在当时来说,信用卡在学生群体里还是新鲜玩意。所以董小姐也没用过几次,基本就在钱包里放着。之后,她从学校毕业,同学们各奔东西。董小姐是杭州本地人,在杭州找到一份工作后,又办了一些银行卡,而这张大学时代的信用卡逐渐被遗忘。

  董小姐没想到,这张老旧的信用卡再次回到她的视线时,带来的是那么纠结的影响。

  5年没用的信用卡突然被人催款

  今年3月,董小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是个男人,说的就一个意思,赶紧还钱。这年头,此类骗术屡见不鲜,起初董小姐也没当回事。可对方不厌其烦地打来电话,和对方多聊了几句后,董小姐终于明白了。打来电话的这位陈先生是一家投资公司的,自称和某银行是合作单位,负责向一些长期欠债不还的无赖客户催讨欠款。临了,陈先生扔下一句话:“不信你可以自己去银行查。”好端端成了无赖客户了,董小姐只好去银行求证,结果在她名下还真查出一个卡号,并拉出了一溜长长的明细单,欠款10854.43元。

  而账单显示,最后一笔消费是2007年的5月,当时透支了191.11元。这下,董小姐傻眼了,虽说也不是拿不出这一万块钱,可对一个工作没多久,月薪2000多元的女孩来说,想想也蛮心痛的。

  她赶忙联系了银行客服,找到信用卡中心查看了当时的一些资料,在基本确认了自己的签名后,那张灰色的老旧信用卡重新回到记忆中。董小姐说,她是真的忘记当时还欠着这么一笔钱了,可能是借给同学刷了一下,后来忘了就没去还。

  “毕竟才200元不到,我也不会为了这么点钱去恶意透支吧。”而且董小姐咬定,这5年来她没有收到任何来自银行方面的单据,今年3月以前也没有接到过其他催款电话。“我家确实搬过一次,但手机号码这么多年了一直都是这个,没变过。”因为阴差阳错欠下这笔账,董小姐现在十分焦虑。

  银行表示扣款有依有据

  191.11元的透支额,经过近5年的时间,是怎么变成10854.43元的?昨天下午,记者和她来到发卡银行,信用卡部高级经理陈先生向我们介绍了一些情况。他说,虽然这件事情听上去有些离奇,但他们也是有依有据的。

  “这种情况,增加积累的欠款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这笔欠款每个运转周期(1个月左右)会产生利息,这些利息到了下一个周期会变成本金;另外,信用卡在每一个还款周期时都产生一个最小还款额度,如果连续一段时间,卡主的还款额度没能达到最小还款额度,就会按照比例形成滞纳金,这些也会归入到透支的本金以内。”

  至于董小姐提到没有收到催款通知的事情,陈先生解释,对于几百块钱的小额透支,他们一般都是采用信函提醒的方式。“如果连续三次寄出信件后对方没有反应,我们视为催讨未果。因为董小姐地址有过变更,但没有反馈到我们这里,所以在这个环节上出现了问题。”

  不过陈先生也说,这件事情他会再去具体了解一下,并和董小姐坐下来沟通沟通,争取有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同时,陈先生也想提醒一些卡包鼓鼓的市民:遇到自身信息变更,还是要及时和银行打声招呼;长期不用的银行卡最好及时注销;而在有能力偿还信用卡欠款时,尽量连本带息一起还上,以免造成遗忘的情况。

  随后,记者又向董小姐曾经就读的杭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了解情况。学生处的陈老师说,当时由于一些资金不能以现金方式发放,所以校方确实在学生入学的时候,要求他们办理银行卡,不过都是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办理的。

  至于董小姐的情况,他们目前还不清楚。“虽然学生已经毕业了,但我们还是会和银行了解一下情况,尽量协调一下。”

  ■律师看法

  银行若不能举证有效催收

  欠款则已超过追讨期

  191.11元,过了5年飞涨到10854.43元。究竟谁该为这笔欠款买单?我们先后拨通了一些律师的电话,其中绝大部分人认为:透支的钱是要还的,但这笔钱上涨的速度的确有点过快了。比如,浙江元祐律师事务所主任倪智敏提出了三点意见。

  倪智敏认为,信用卡透支后未归还,属于客户违约现象,缴纳一定补偿是应该的。但这些利息、滞纳金属于“违约责任”,有法律意见规定“应该与损失相当。”“2007年的191元和2012年的10000多元钱,显然不能画上等号,相差太多。”

  此外,倪律师说:“董小姐虽然联系地址出现改变,但联系方式并未改变,还是有办法通知到的。在这次事件中,银行是受害方,但在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它应该想办法避免损失扩大,否则其中一部分扩大化的损失,它自身也要承担责任。”最后,倪智敏提出:“进入司法程序,如果银行不能举证在认定董小姐违约后两年内,对她进行过有效的催收,那么董小姐可以这笔欠款已超过追讨期为由,为自己争取权益。据《今日早报》

  ■释疑

  上万的债务是这样滚出来的

  191.11元的透支额,经过近5年的时间,变成10854.43元,相当于翻了56倍,这有可能吗?是怎么算出来的?对此,记者昨日专门请教了银行信用卡部门专业人士。

  信用卡专家介绍,由于信用卡计息方式是复利的,所以5年来的利息无法用手工算出来,而是银行内部机器计算,持卡人查询时可打出长长的一串账单进行逐条核对。不过大致是由几个部分构成,包括利息、滞纳金、年费、超限费。

  第一是利息部分。对于没有还款的部分要收取利息,一般是日息万分之五,最低1元。那么,董小姐透支未还的191.11元,按照一个月30天计算,第二个月就要收取191.11元×万分之五×30天,也就是2.87元。到了下一个月,刚刚产生的2.87元利息将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说,届时将按191.11+2.87=193.98元来计算利息,新一期利息为193.98元×万分之五×30天=2.91元。如此这般一个月一个月地计算。

  第二是滞纳金部分。银行一般规定,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作为滞纳金,有的银行规定了下限和上限,例如“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1元,最高500元”。那么假设董小姐要还的最低还款额是200元,则滞纳金为200×5%=10元。下一个月,该滞纳金将计入本金,计算利息,再下个月将在此基础上产生新的滞纳金,继续计算下去。

  第三是年费部分。信用卡一般都收取年费,从几十元到200元不等,往往在持卡人年刷卡达到一定的次数之后才免收年费。董小姐由于随后的5年里都没有使用信用卡,所以每年都会产生一个年费,而这个年费便会计入本金,按上述方式收取利息和滞纳金。

  第四是超限费部分。由于董小姐在学校期间申请的信用卡透支额度只有200元,因此还要收取一定的超限费,一般是按5%收取。超限费也将计入本金,产生新的利息。该银行人士表示,由此算下来,近200元的透支额5年涨到1万多元是完全有可能的。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更多关于 信用卡 透支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