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网友说,她并没打算跟他见面
昨日,他数罪并罚被判无期
河南商报记者 王红伟
为找钱见女网友,他杀了开超市的远房亲戚。因担心死者眼里会透露出信息,他用两块正燃烧的煤球焚尸。
你可能不会相信,这是一个16岁少年所为。
昨日,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对外披露,少年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为找钱见女网友
他杀了远房亲戚
16岁的常威(化名)家住三门峡灵宝市朱阳镇一个小山村,初中没上完就辍学了。
2010年9月,他在网上认识了个叫“如果红”的女孩。
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好友。“如果红”答应常威,2011年元旦放假若有空就去找他。
眼看到了约定时间,常威估算,两人一起玩,起码需要五六百元。
因家里不宽裕,常威不敢向家人要。2010年12月29日,他决定铤而走险——抢劫在村里开超市的远房女亲戚何某。
当晚8时30分许,常威带着把刀来到超市,以买东西为名骗开了门。
进入超市后,趁何某低头记账,常威拿起酒瓶朝其头顶抡去,然后抓住何的头发往柜台外拽。
45岁的何某死死抓着柜台。常威掏出刀指向何某,何从柜台里拿出大约300元递给常威说:“算我借给你,你走吧。”
常威不放心,非要绑住何。
绑好后,常威觉得抢的钱太少,又用老虎钳撬开屋里抽屉,找到了约3000元钱。
拿走这么多钱,常威认定何某会报警。他找来一根绳子勒住何某的脖子。
一会儿过后,他发现何还有气,又拿起超市里的镰刀、钢钎朝何的头部猛砸数下,何当场死亡。
担心被发现
他用正燃烧的煤球焚尸
临走时,常威想起,他曾从电视上看过,警察可以从死者眼睛里看出罪犯是谁。他从屋里正燃烧的炉子里夹了两块煤球,一块放在何某的脖子上,一块放在何某的腹部……
案发不久,常威被抓获。
取证时,“如果红”告诉民警,她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甚至,没打算去跟常威见面。
(线索提供 晓宇 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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