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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人建立赌博网站获利18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3日17:17  正义网

  正义网浙江3月23日电 (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盛剑宣) 80后的杭州商人沈权与他人结伙在互联网上建立赌博网站,非法获利1800万元。3月23日,这起网络赌博案在浙江省嵊州市法院一审宣判,38名被告人均以开设赌场罪受到处罚,其中当头的沈权、丁辉、姜晓剑分别获刑五年,并各处罚金50万。

  去年,沈权、丁辉伙同他人开发了一款“新同城”棋牌网络游戏,名为游戏,实则是网络赌博,这些游戏中包括疯狂牛牛、牌九和碰碰车等赌博游戏,而且赌博金额非常大。为了达到牟利目的,沈权等人在游戏中设置赠送虚拟银子的功能,并发展了一批银商,给予银商以满50亿送1亿、满10亿返1亿的银子销售奖励及银子结算差额优惠等服务费,诱使银商向下线银商、玩家销售虚拟银子,供玩家在“新同城”游戏网站内参与赌博活动。很快,这款游戏在嵊州 “火”起来了。

  2011年4月,嵊州一网民因参与这游戏,输钱达几万元现金,怎么想想都不对劲,于是向公安机关举报。同年7月,经过精心摸排,统一部署,公安机关对“新同城”的游戏老板和提供资金结算的“银商”等38人一网打尽,随后查封了该网站,没收了赌资。

  经嵊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新同城”游戏的沈权、丁辉、姜晓剑结伙在互联网上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非法获利1800余万元,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各处罚金五十万;潘某、吴某等多名银商明知是沈权等人开设的“新同城”系赌博网站,却仍他们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也犯了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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