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李燕 通讯员 岳明静
张伟在火锅店与老乡发生争执后,不但摔碗碟伤人还手持菜刀扬言砍杀他人,离开后,他甚至在公路上飙车撞人泄愤,导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近日,青浦法院一审认定张伟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张伟1997年来沪打工,2011年2月9日晚11时许,张伟及朋友与老乡王仁富夫妇、罗宝强夫妇在某火锅店内吃火锅。觥筹交错期间,张伟喝了两瓶啤酒。到次日凌晨2时许,张伟与王仁富发生口角并扭打在一起。罗宝强及妻子见势不妙上前劝阻,遭到张伟的谩骂。在酒精作用下张伟顺手拿起桌上碗碟向罗宝强方向砸去,砸中罗宝强妻子额头,瞬间血流不止。见张伟醉得不轻,罗宝强夫妇等人迅速离开火锅店。张伟见罗宝强逃跑,立即冲到火锅店的厨房拿起一把菜刀追出店外,扬言砍杀罗宝强,幸好王仁富将其拉住。
之后,张伟发动停在马路对面的轿车,看到街边的罗宝强后突然开出去欲撞击罗宝强,结果将罗宝强的妻子撞倒在地,车轮还压到了其左腿,后经鉴定构成轻伤。娱乐城的一名女员工也被顺势撞倒在地,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随后,张伟又逆向掉头朝东再次往北转弯想撞击罗宝强,因当时路口两侧有隔离杠,再加上几人都提高了警惕,张伟又一次“失手”。最后张伟驾车逃离,不久后通过中介将车子转卖。2011年10月31日,张伟被公安机关抓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