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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偷走中奖彩票双双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2日03:0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小李和小赵等人聚会时买彩票,小赵刮出了5万元,大家商定每人分一万元。在尚未兑奖时,彩票被参与聚会的孙某和王某偷走,并兑奖。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15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王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11月5日,小李、小赵、王某和其男友孙某等5人一起聚会。小李提出买几张刮刮乐彩票试试手气,没想到小赵刮出了5万元。大家商定见者有份,兑奖后每人分1万元。由于需要到北京市区兑奖,小赵没有马上动身,而是将彩票存放在小李处,表示第二天再去兑奖,接着几人去唱歌吃饭,并在王某家住。

  次日,几人要去兑奖时发现彩票丢了,小赵和小李发生争执不欢而散。小赵认为,小李负有保管义务,将小李起诉至密云法院,要求赔偿自己1万元。承办法官到彩票中心进行调查,发现竟然是王某兑的奖。王某被抓后说,是男友孙某要求她用自己的身份证去兑奖。孙某则承认,聚会后趁大家睡觉将彩票偷走并藏了起来。几天后,他把偷彩票的事告诉王某,央求王某替自己去兑奖。两人将扣除税款后的4万元奖金挥霍一空。

  由于涉及到刑事案件,这起彩票纠纷的民事部分已撤诉。密云法院一审认为,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因其犯罪时未成年,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1500元。而王某明知孙某持有的彩票是盗窃所得,仍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伙同孙某一同去兑奖,并一起挥霍奖金,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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