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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组织裸模拍照获刑1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0日06: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刘德华 孙军 张艳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孙军 张艳) 自称是模特经纪人的王天祥,成立摄影工作室,长期通过网络招募模特、摄影爱好者,从事淫秽色情摄影活动。4月5日上午,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作出公开宣判:王天祥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并将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收缴。宣判后,王天祥当庭表示“不上诉”。

  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并未公开审理此案。成华区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10日和6月30日,王天祥分别安排其招募的模特朱某、焦某在影棚里全身赤裸做出各种动作,供摄影师进行人体拍摄。不久,王天祥又分别安排模特朱某、郎某以同样方式让摄影师进行人体拍摄。

  据介绍,王天祥共组织了4次淫秽表演活动,均拍摄了大量照片。王天祥每次从摄影师处收取人民币1000元至1500元不等的报酬,再向模特支付600元至800元不等的报酬。

  经鉴定,由王天祥和其他摄影师拍摄的人体模特图片以及王天祥所下载的人体模特图片中,有945张为淫秽图片。2011年7月1日,王天祥被抓获。

  成华区法院认为,王天祥以招募模特、策划拍摄活动、安排时间地点、提供场地等手段,组织其招募的模特进行了4次裸体表演,以牟利为目的,供摄影师拍摄了大量淫秽照片,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

  检察官说法

  此行为已超出人体艺术范畴

  此案公诉人、检察官赵岑认为,王天祥作为组织者,在模特和摄影师之间牵线搭桥,拍摄淫秽图片,此行为已经超出了人体艺术的范畴。传统的组织淫秽表演是在舞台上,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淫秽表演形式已扩大到网络上。因此,此种行为如果不予以惩罚,许多人就会打着摄影艺术的旗号公然进行淫秽表演,淫秽图片网站也会泛滥。在本案中,拍摄者并不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因为该罪只惩罚组织者。不过,按照有关规定,这些摄影参与者应该受到行政处罚。此外,如果摄影师将其拍摄的淫秽图片传播出去,数量达到200张以上,也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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