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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挪用公款买车订婚摆阔请客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3日09:52  燕赵都市报

  燕赵都市网讯 (记者郭晓峰 通讯员郄世民)4月12日上午,因涉嫌挪用资金,羁押在鹿泉市看守所的辽宁省锦州市25岁男青年李某,泪流满面地在逮捕证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此前,身为某公司业务员的李某,因为自己定婚、购车等私事需用钱,竟大胆挪用公款,最终东窗事发,等待这位准新郎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今年3月31日下午5时许,鹿泉市境内的某药业有限公司法人张某来到鹿泉市公安局大河派出所报案称:该公司业务员李某自2011年10月至今共挪用公司货款数万元。公司多次催其交款,李某总是推辞不还,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资金周转。

  大河派出所所长张伟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有侦破经济案件经验的副所长孙振峰赶到该公司立案侦查。经查,2011年1月至今,李某侵占挪用公司货款3.6万余元,了解到此人最近要来公司办理业务后,为了不打草惊蛇,大河派出所经周密布控,等待嫌疑人自投罗网。4月3日,嫌疑人李某大大咧咧地来到该公司经理办公室,经理张秀田催其上交公款,李某却摆出一副无所谓架势说:“钱我花了,要钱以后再说,除了我这条命之外,别的什么也没有。”话音刚落,早已在此等候的副所长孙振峰站到了其的面前,李某一看有民警就在眼前立刻傻了眼。办案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讯问。

  经讯问,嫌疑人李某交代了挪用公款的作案经过。原来李某经常在辽宁锦州老家的朋友面前摆阔来显示自己有钱,时常请朋友吃饭,仅靠微薄的工资远远不够,就打起了挪用公款的主意。因为自己是业务员,货款经常通过自己的手交到公司,挪用公款后李某对公司谎称货款没有催要上来,结果,李某用压在手中的货款先后用于订婚花去11000元、买汽车还债15000元、请人吃饭送礼10000元。总计挪用公款36000元。事情败露后,公司催要就耍赖,三四个月过去了,李某看公司对自己没招,胆子就越大,但李某万万没想到公司会报警,现在后悔已晚。

  4月4日,鹿泉警方以涉嫌侵占资金对其刑事拘留,4月12日报检察机关批准,对嫌疑人李某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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