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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9日,在渭南市高新区白杨办事处张东村附近的渭河滩,12岁的李洋康和同村两个伙伴一起到村边渭河滩玩耍。第二天,在渭河里溺水死亡的小洋康被亲人打捞了上来。事后,同行的小伙伴说小洋康是为救人滑落水中的,而小洋康是否“见义勇为”,却因“被救”者的回避无法认定。
12岁少年渭河溺亡
常年在外打工的李大朋原本有个幸福小家,家里有贤惠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大儿子19岁,小儿子李洋康在上小学。
那是一个星期天,妻子杨红英特地炖了只鸡,可是下午吃饭时,小儿子没有回来。傍晚,打零工回来的李大朋看见小儿子自行车在家门口放着,儿子却不见踪影,夫妻急得四处寻找,一夜无果。
第二天一大早,李大朋发现儿子还没回来,他嘱咐妻子再出去找。
中午,李洋康奶奶看见了小洋康的伙伴张华,就询问张华(化名),再三追问下,张华告诉她,昨天跟李洋康在河滩上打麻雀,玩着玩着就不见了。
知道李洋康行踪后,杨红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全家人急忙去河滩寻找。
在距离村子一公里的渭河,小洋康尸体被找到了。“大老远看见水里一个黑黑的东西,我不敢和我娃联系起来,等拉近了一看,我的眼前当时就黑了,那不是我娃还是谁!”李大朋哽咽着回忆妻子见到孩子的第一句话。
伙伴称他因救人坠河
6月20日晚上,刚刚埋葬完儿子,晚上10点多,同村的李某带着儿子李云(化名)来到李大朋家。李云说,小洋康是为救水中的张华不幸滑落水中。
事情虽然过去9个多月,但是李云对当时情况却记忆犹新。据李云回忆,6月19日是个星期天,炎热的下午,村里16岁的张华带着李洋康、李云(11岁)三人骑着自行车到村东渭河滩玩,三人一起到河里玩水。起初,张华还告诉他们哪儿是深水区哪儿是浅水区,并自己下水试着深浅。
随后,他们开始到岸边的浅水区玩了一会,李洋康就和李云在岸上休息,这时,他听到张华在河里喊洋洋救他。李云说他当时很害怕就给李洋康说“洋洋,咱回家吧”。但是李洋康却不听劝阻,跑下去伸手拉张华。但是,最后“张华被救上来了,洋洋却滑下去了,再没上来”。
发现李洋康不见后,李云就往岸上跑去要叫人,但是张华却阻止了他,张华对他说让他不要叫人,也不要告诉别人,谁问都说不知道,后来张华把李洋康衣物埋了之后,就推着李洋康的车子往回走,路上不断叮嘱他开心点,到了李云家,张华叮咛他不要告诉别人说是洋洋将他拉上来的。他们回村后将李洋康自行车悄悄放在李洋康家门口,然后就离开各自回家了。当天的事情两个少年没有告诉大人。
为证实李云所言,李大朋和同村几个人一起找来张华父子。张华承认了李云所说。
第二天早上,李家人和张家人在张华带领下挖出李洋康的衣服并烧掉。
存在争议的“见义勇为”
从李云嘴里知道儿子不是因自己玩耍溺水而亡,当天夜里,李家人就到渭南市高新区白杨派出所报警。李大朋告诉记者,之所以报警,是要求警方能给孩子死亡一个说法。
白杨派出所所长田震告诉记者,他们对当事人李云和张华分别作了调查、询问,基本确定小洋康有救人行为。关于认定的事情不在派出所管辖范围,如果要了解相关情况,要去高新区综治办。
事后,李大朋所在张东村村委会也组织进行了调查了解。基本认定李洋康是为救张华不幸遇难。事后,村上也向上级有关部门出具证明,要求追认李洋康为“见义勇为”小勇士称号。
高新区管委会综治办张主任表示,需要受益人认可救人者是因为救自己受伤或死亡,才可认定为见义勇为。“在李洋康事件中,按照材料反映,所谓的受益人是张华,但是当时张华反映的情况一直在反复,与在派出所所说的不一样。张华说,他们当时在河滩上互相扔泥巴,自己滑入水中,等他上来时,李洋康已经不见了,李大朋的反映材料是,李洋康因为救张华才掉入水中的;但是后来张华在公安部门却承认了救人事实,后来我们再叫张华时,他就不见了。”张主任说。
“由于事情没有定论,现在此事已交到渭南市综治办了。”张主任说。
采访期间,记者多次来到张华家,张家门一直锁着,记者上前试着敲了几次门,但是里面都无人回应。李大朋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张家的门基本上一天都是紧锁着的,在村里偶尔能见到张父,但是每次都是远远躲开,以前打听到张华在渭南市扶贫学院上学,但是学校说张华年前去南方打工了,不在学校,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找到张华。
这个家已经不像家了
在李家采访间隙,李洋康奶奶从后面屋子里过来,她激动地告诉记者,自从李洋康离开后这个家就不能称之为家了,儿子李大朋现在心脏不太好,每天都得吃药,为让孩子走得值得,他每天早上出去奔波,到晚上才着家。
儿媳杨红英也因为想儿子变得疯疯癫癫,整天不出门也不做饭,抱着李洋康照片发呆,有时还大哭大闹,大夏天穿个大棉袄,睡觉盖厚厚的被子。
老伴和大孙子因为受不了杨红英哭闹,成天不回家,在外帮别人干活。而老太太自己也基本不到前屋来,家里太乱了。说着,她眼里噙满泪花。
李大朋转过身扯出一截纸巾递给正抱着儿子照片痛哭的妻子。他说,为让儿子的行为得到认可,他现在每天都骑着摩托出去东奔西跑,因为不知道该到哪个部门反映,这九个月他几乎跑遍了他认为有希望的各个部门,但都没有成效。
去年11月,渭南市高新区综治办给他下了通知,由于目击者所说与调查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李洋康暂时不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这个结果他不满意,他还在继续奔走,要给儿子讨个公道。
赵坤 本报记者 张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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