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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女诉父索抚养费 鉴定为非亲生女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8日03:2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10岁女孩淘淘(化名)自称其是非婚生子女,起诉“父亲”贾先生索要抚养费。昨天记者获悉,经鉴定,淘淘与贾先生不存在亲子关系,海淀法院判决驳回了其诉请。

  淘淘诉称,母亲李女士与贾先生2000年3月相识,同年9月以夫妻名义同居,2001年6月举行了婚礼,但至今未办理结婚手续。从2002年她出生到2011年之前,贾先生一直与她和母亲一起生活,支付抚养费。但从2011年春节过后,贾先生从家中搬出,拒绝再见她们母女,且不支付抚养费,她起诉要求贾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贾先生称,他与淘淘之间根本不存在父女关系,不同意支付抚养费。淘淘申请进行亲子关系鉴定。但最终鉴定意见认为,排除贾先生为淘淘的生物学父亲,支持李女士是淘淘的生物学母亲。

  法院认为,经鉴定,淘淘与贾先生不存在亲子关系,亦不存在收养关系,因此淘淘的诉请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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