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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名村支书包养情人诈骗近60万获刑16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0日08:31  法制日报 微博

  法制网讯 (记者 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 张志平 元春华) 为包养情妇,村支书先后挪用公款、诈骗他人钱财70余万元。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游某诈骗、挪用公款一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一审法院以诈骗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查,游某2007年在某足浴店结识宁某,二人迅速发展为情人关系。2007至2011年间,游某以借口合伙承包荒山、投资工程等名义,先后骗取他人59万余元,并利用其担任村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村民捐资修路款11万余元。因欠款太多,2011年6月1日,游某携款带着情人宁某逃离抚州。临走之前,游某又以借款名义骗取朋友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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