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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青年要钱遭拒刺伤父亲 父亲法庭上为儿求情

  昨日,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王刚故意伤人案件,被告人王刚扎伤的竟是亲生父亲,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刚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父亲哭着为儿子求情,法庭上很多人流下眼泪。

  王刚今年才满18岁,2011年,父母离异后,他常年呆在网吧,抽烟、喝酒打架成了常事,开出租车的父亲也管不了他。王刚每月上网、喝酒的零花钱至少2000元,每次他都管父亲要,一旦不给就和父亲争吵。

  2011年11月28日晚14时许,已经两天没回家的王刚在双台子区商贸城看到父亲的出租车,他就向父亲要钱上网,父亲王海青因为出租车生意不好就没有给钱,王刚突然拔出尖刀,用力扎向父亲,浑身鲜血的父亲瘫倒在胡同中。

  目击者李海是附近的水果商贩,李海在法庭上说,他听到王刚不断说父亲没有能力,不能给他找好工作和购买电脑玩游戏,因为父亲没有能力,他还受到同学的奚落。李海说,刺人的王刚并没有逃跑,他看到瘫倒在地上的父亲,也傻了,手里拿着尖刀站在原地没动,嘴里不断念叨,“为什么不给我钱,为什么离婚不管我。 ”

  法庭上,王刚和父亲王海青都哭了,父亲甚至几次哽咽为儿子求情,王海青说,“我不恨儿子,是自己没有当好父亲,没有教育好儿子。”办案法官也表示,王刚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父亲开出租车,常年不在家也没有教育好王刚,因此,这个18岁年轻人常年生活在网吧,沉迷暴力游戏。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这是一起亲情犯罪,究其原因只不过是因儿子向父亲索要50元零花钱,进而引发争执,酿成了一起悲剧。亲情犯罪侵蚀、损害了家庭伦理道德底线,影响社会稳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隐形的、无法估量的。

  记者在旁听群众中找到了王刚的一个邻居,这位邻居也表示,王刚一直和父亲生活,内心越来越孤僻,甚至产生了暴力倾向,经常用刀和棍棒打流浪的猫狗取乐,邻居都讨厌这个小霸王,王刚几乎没有同龄的朋友。

  邻居们也向法院求情,希望轻判这个孩子。法庭上王刚多次下跪,希望父亲原谅他,被法警带出法庭后,父子哭着抱在一起。

  付辰飞 胡建 特派盘锦记者 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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