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福建福州警方称网传小学门口抢小孩事件不实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4日05:44  东南快报 微博

  本报讯(记者黄妍 何珍 通讯员 榕公宣) 网络疯传的“铜盘小学门口抢小孩”、“新店男孩被拐卖”、“洪山桥头女孩被拐卖”等事件,!昨日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经公安、教育等部门查证,发现传言均与事实不符,只是因为当事人家庭或其他原因引发的误会。

  此前,因为这些涉及小孩的传言接二连三地在微博上发酵,一时间众说纷纭,“被拐”、“被抢”等引发家长集体恐慌,不少高年级的学生家长又开始接送孩子以防意外。

  警方昨日表示,打击拐卖儿童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这种犯罪活动。同时也提醒广大网友,不要随意轻信网上信息,要学会辨别谣言、抵制谣言。根据相关规定,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传言:铜盘小学外抢小孩

  4月9日,微博上出现一条信息,称鼓楼区铜盘路铜盘小学一年级学生小琦(化名),放学后在铜盘小学门口路旁等候其爷爷李某来接时,一名50多岁的妇女过来拉她,小琦见是“陌生人”不肯跟她走。当班的学校保安见此情景,立即上前将小琦拉回学生队伍中。随后,该“陌生”女人离开。此消息在微博上迅速发酵,引起家长的不安。

  真相:

  热心姨外婆“拉小孩”引误会

  福州警方调查访问小琦的爷爷、父亲、母亲并核实当日情况,了解到事实真相:9日在铜盘小学门口接小琦放学的“陌生”女人实系小琦的姨外婆。当日,她去接恰好也在铜盘小学就读的外孙女时,看见小琦独自一人在那,于是想一起将其接回家。由于不认识这一姨外婆,小琦不肯跟她走,而来接小琦的爷爷李某刚好也不认识小琦的这一姨外婆,故整个过程看似“拐骗案”。后来周围有不知情的人将整个“疑似拐骗、抢小孩”的过程发布到网上。

  传言:洪山桥头女童被拐

  4月5日,一则关于小孩林某被拐卖的消息在新浪微博发布,称孩子在当晚7点半左右,在福州洪山桥头的太阳城广场被陌生人带走,此后杳无音讯。这则消息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包括发起微博打拐行动的著名网友邓飞、薛蛮子以及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都加入了转发行列,福州各大论坛、新闻网站纷纷发布消息,福州公交移动频道也进行播报。4月7日晚,发帖人再次更新微博,称在好心人帮助下,孩子已经找到了。

  真相:

  婆媳不和自导闹剧

  福州警方调查:这原本看似温暖的事件,竟是女童母亲自编自导的闹剧,因其一直和婆婆不和,事发当晚婆婆带着孩子在麻将馆玩。女童母亲打电话给婆婆说回家迟,婆婆要求她把孩子带回家交给公公,婆婆说完就挂断电话。女童的母亲很生气,为了报复婆婆,叫上自己要好的朋友自导了这个剧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警方以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为由,对女童母亲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传言:新店男童失踪被拐

  4月9日,一则寻人启事在微博上疯传。网友们自发地转帖寻找一名不到2岁的男孩阳阳(化名)。据传:在当天上午9时许,阳阳在新店镇埔垱村其爷爷的杂货店前玩耍。就在爷爷进店里拿包烟时,阳阳消失不见了。由于事发前有陌生人在附近转悠,他的爷爷怀疑孩子被拐走了,于是,阳阳父母在微博上寻子,热心的福州网友得知消息后,纷纷将此消息通过微博转发,自发地四处寻找男孩的下落。

  真相:

  男孩不慎落水身亡

  福州警方调查:阳阳失踪5日后,其尸体出现在距离埔垱村他家5公里的内河里。据了解,在此前,阳阳就曾掉入内河一次,后被家人拉上幸免于难,而这一次却没能那么幸运。

  传言:福清19岁女孩被拐

  1月17日16时许,福清三山镇安前村村民陈女士焦急万分地来到海瑶边防派出所报警,称其19岁的女儿陈秀(化名)自2011年12月9日离家后再无音讯,陈女士一直在外面四处打听女儿的下落,但始终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故怀疑女儿被人拐卖。3月27日,边防所民警苦寻近四个月后终于找回陈秀。

  真相:

  “叛逆少女”换环境生活

  福州警方调查:自2011年11月陈秀的父亲去世后,因为难忍家庭突如其来的变故,陈秀的心情越来越差,渴望换个环境生活,加之母亲对其严格管教,最终决定离家出走。此后,陈秀在“网络男友”郑某的帮助下,跑到莆田西天尾镇,并在一家自助火锅店内谋得一份月薪1600元的服务员的工作,并告诉郑某不得向其家人透露她在莆田的消息。

  链接>>虽然这四起事件只是虚惊一场 但如何防拐防骗还是要学一些

  警方提醒:不管在任何时候,家长都要有安全监管的意识,并教会孩子自我保护知识。

  1.让孩子知道家长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电话号码及“110”报警电话,并教会孩子拨打电话;

  2.告诉孩子单独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3.不要跟陌生人到任何地方;

  4.不要接受陌生人的东西和饮用陌生人的饮料;

  5.不要随便答应陌生人的邀请和乘坐陌生人的交通工具;

  6.家长不要把孩子的名字写在衣服和用品上,谨防陌生人声称熟悉孩子或家长而使孩子上当受骗;

  7.与孩子外出购物、游玩前要先告诉孩子如果走失,要找警察帮助或找保安、值勤人员指点;

  8.与学校老师约定,除了家长指定的人外,不要让其他人接孩子;

  9.将家长的联系方式告诉老师,如孩子有事,要打电话告诉家人;

  10.要保留孩子近期的相片,记住孩子衣着,以防万一。

  延伸>>接到不满18周岁人员失踪的报警 警方均要立案侦查,直至破案

  警方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警方都要进行立案侦查。经工作,认定不属于刑事案件的,可以撤销案件。一旦立案,警方均会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查找失踪、被拐人员,采集父母亲血样录入全国打拐数据库进行比对。如果找回了失踪人员,又不属于拐卖案件,警方将撤销案件,否则,警方将继续侦查,直至破案。

  自2009年全国“打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福州市警方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厅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打击犯罪,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总目标,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采取强力措施,坚决打击拐卖儿童、拐卖妇女犯罪活动,持续推动我市“打拐”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26)

 

更多关于 网传 不实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