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轧协警案”追踪
晨报讯 “明天庭审,我会出庭,家人在我身边旁听,有他们给我打气。”4月25日,电话那头,协警罗映辉的语气坚定。“碾轧协警案”将于4月26日9时许在合肥市中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
2011年5月24日上午,开着黑色越野车的罗国华行驶在徽州大道公交专用车道上,被正在执勤的协警小李发现并拍照取证,罗国华与小李发生争吵。闻讯赶来的罗映辉要求罗国华出示驾驶证件。罗国华上车后,突然驾驶车辆向前行驶,将罗映辉带入车下并拖行数十米,致其身体多处受伤。
当天,罗国华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同年5月31日,包河区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罗国华批准逮捕。8月1日,包河公安分局以罗国华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此案移交包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3日,包河区检察院将此案移送至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底,该案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9月初,合肥市检察院认为罗国华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改变案件定性起诉。
25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协警小罗和他的代理律师朱政。朱政介绍,开庭当日,他会向法院提出21万余元的赔偿要求。“小罗身上另两处部位的伤残鉴定尚未得出,至少还要一个多月。”
小罗在电话中表示,自己的身体状况恢复良好,但是阴天时会感觉喘不上气。他的家人说,这次伤害带给小罗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丈夫晚上睡不着觉,经常在噩梦中醒来。”连线中,小罗谈及最多的还是对此案定性的改变。“我对故意伤害罪有很大异议,应该是故意杀人罪。”小罗说,“当日,我会出庭,家人也会旁听,有他们为我打气。”
本报记者 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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