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男子拦路抢劫未果后强奸被害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2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于江华

  一男子抢钱未果不甘心,竟然对被害人实施强暴。日前,经江苏省响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彬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1年9月23日下午3时许,王彬骑摩托车至响水县老舍乡高速便道时,遇见骑电瓶车的刘某,即将其拽倒并对其实施抢劫,一番威胁之后翻遍了刘某的衣服口袋没找到一分钱。王彬心有不甘,抢钱未果心下一转,仔细打量了刘某,一个更加邪恶的念头滋生了。王彬将刘某拖至小河边用手卡脖子、言语恐吓等方式对刘某实施强奸。

  这一次作案得逞,让王彬接下来的犯罪愈加大胆。2011年10月10日晚,王彬故伎重演,抢走顾某手机1部、人民币400元,并对其实施了强暴。

  (于江华)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更多关于 拦路抢劫 强奸 抢劫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