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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8次强奸作案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6日04:59  南方都市报 微博

  南都讯 记者 卫学军 通讯员 王创辉 杜新春 不到两年时间,四川男子蔡伟竟在东莞松山湖偏僻地带、四川老家连奸8名女子,其中两名被害人是东莞的在校大学生,并造成一名被害女子身亡。昨日,蔡伟因强奸8次、抢劫7次被东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面对死刑判决,蔡伟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东莞中院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蔡伟共实施强奸犯罪8次,抢劫犯罪7次,抢劫金额1320余元及手机两部等物;其中2次对学校学生实施强奸、抢劫犯罪行为,并。

  东莞中院认为,蔡伟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但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蔡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并赔偿被害人盛某韦父母人民币18万多元。宣判后,蔡伟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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