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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店员工色诱顾客办卡遭拒 反诬非礼实施暴打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31日14:52  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宁波5月3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东轩)美容经理色诱男顾客办卡,遭拒绝后反诬客人非礼,店长、美发经理、美发督导为她“讨公道”,暴打顾客。5月30日,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打人事件进行了审理,打人者均获刑。

  色诱办卡遭拒 反诬对方非礼

  今年3月19日下午,宁波男子潘某到位于宁波甬港南路的永琪美发店洗头。干洗到一半的时候,服务员说他的脸上有黑痣,可以把它们点掉,点一粒只要80元。潘某同意了。

  服务员把他带到一个大约五六平方米的小包厢,一位美容师在潘某一侧脸上点了一番,最后要价400元。潘某当时就有种被骗的感觉,但做都做了,他只能自认倒霉。没想到,美容师又说另一侧脸还得弄弄,否则两边的脸不相称,太难看了。还说可以便宜点,200元就够了。潘某当场拒绝。

  随即又进来一穿着低胸衣的女子。服务员介绍说是店里的美容经理。经理看了看潘某,说他脸上的黑痣挺多,只点一个是不够的,多点几粒的话可以便宜点,但潘某坚持点一个就够了。

  美容经理又要他办一张三千元的卡,还拉拉他的衣服,摸摸他的下巴,表现得相当亲昵。潘某不答应,美容经理的动作尺度越来越大,靠着潘某坐下,开始撩他的衣服,拉开了他的皮带,潘某顺手推了一把,明确拒绝办卡。

  眼见办卡不成,美容经理又拿出一小瓶美容药水,要价380元,称点痣过后要用这药水,否则脸上就好不了。

  潘某一听就发火了,从床上坐了起来,“刚才不是说点了马上就好的吗?怎么现在又要用药水?”

  见潘某发火了,美容经理脸色一变,说潘某非礼她,得有个说法。

  三个男人冲进包厢 抢手机抡拳头

  潘某一看架势不对,掏出手机报警。

  电话刚打了一半,3名男子就冲进了房间,一个自称是店长的微胖男子没说几句话就开始抽打潘某,另一名个字略高的男子堵在门口,不让潘某离开。其间他们威胁要潘某交出手机,起初潘某不肯,但经不住拳打脚踢,他将手机交了出来。

  一阵暴打之后,看潘某有点怕了,他们拿来纸和笔,要潘某写下当天的经过,承认非礼过美容经理并道歉。潘某不肯,要他们写,自己签字就行了。僵持了五六分钟,潘某伺机抓住了其中一人的项链,要求离开,却又遭到暴打,而他在躲避时拉断了项链,身上的拳脚因此更猛烈了,整个过程持续了20多分钟。

  派出所民警接警上门,看到这家店内不像有人争执吵闹,拨打报警人的电话也无人接听。当民警想要进入包厢查看时,却遭到阻拦,一名女服务员称包厢为女宾部,涉及隐私,阻止民警进入。这时,包厢里忽然传出的救命声,民警冲进去才将潘某解救出来。三名打人的男子也被控制。

  被民警解救出来时,潘某的嘴唇破裂,嘴巴里流出的鲜血染红了脸部、脖子。他的肩部、背部、腹部等处都是伤痕和淤青。经医院检查,他的耳膜也被打破,医生说至少一个月后才能恢复。他说,如果不是民警赶来,还不知道要被打成什么样子。

  这三名打人的男子分别是该店的店长董某和店里的美发经理王某、美发督导陈某,被拉断项链的就是王某,最初堵门的则是陈某。他们都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只有初中文化,其中王某和陈某从初中毕业就开始从事美发行业。据他们交代,是听美容经理说遭到潘某的非礼才出手打人的。

  而号称被非礼的女店员在被问及为什么要对潘某作出亲密的举动时,她说:“自己觉得和客人说得开心,想着摸了男人大腿,男人开心了会办卡。”

  三名打人男子分别获刑

  经过鉴定,潘某右耳部的损伤已经达到轻伤程度。案发后,潘某获赔人民币31600元。

  近日,宁波市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董某、王某、陈某提起公诉。

  5月30日下午,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庭上,董某等人对殴打潘某的一事供认不讳。他们表示,当时是听信了美容经理的说辞,为了帮女员工出头,一时冲动才对潘某进行了殴打。

  经过审理,江东法院认为,董某等三人偏信员工诬称,其中店长董某率先动手殴打受害人,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董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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