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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学者诉纪连海剽窃案撤诉

  本报讯 (记者 任冬梅 曹丽芳)6月3日,状告纪连海剽窃自己学术论文的山西学者马甫平,收到了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该院裁定准许其撤回起诉。

  今年59岁的马甫平系山西历史学会陈廷敬学术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晋城市三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晋城市地方志办公室副研究员,长期致力于陈廷敬的研究。今年4月初,他偶然发现,《皇城相府集团报》2010年合订本上,刊登着一篇署名纪连海、题目为《〈康熙字典〉之外的陈廷敬》的讲稿,该讲稿明显剽窃了自己发表于学术期刊《沧桑》(2006年第2期)上的论文《陈廷敬的廉政思想和清廉作风》,剽窃部分占自己论文整体的95.8%。马甫平非常气愤,于今年4月底将纪连海告上法庭,晋城市中院4月27日正式立案受理,并定于6月19日开庭审理此案。

  5月25日,本报以《山西一学者诉纪连海剽窃》为题,独家披露了该案细节。就在马甫平及诉讼代理人积极向受理法院提交侵权证据时,皇城相府集团出面,促成原被告双方庭外和解。

  6月1日,记者辗转得到了有关该案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中说:2010年4月,纪连海先生应邀做客皇城相府,进行了《〈康熙字典〉之外的陈廷敬》的讲座。随后,皇城相府以纪连海之名在《皇城相府集团报》,将纪连海先生的讲稿连续刊载。甲方皇城相府集团,本着友好的态度,组织乙方马甫平、丙方纪连海进行庭外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一、马甫平先生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撤销在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纪连海先生侵犯著作权的诉状,撤诉后不再追究纪连海先生的侵权责任;

  二、马甫平先生、纪连海先生在本协议生效后,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次事件相关内容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评论。否则,后果自负;

  三、作为曾经邀请纪连海先生举行讲座的皇城相府,在马甫平先生撤诉前一次性支付马甫平先生各项损失(包括诉讼标的6200元及相关诉讼的各项费用)1万元整。

  遵照该协议,马甫平于5月28日向晋城市中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晋城市中院裁定准许其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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