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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孩出走7天与15岁男友同居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2日15:09  正北方网

  本报讯 (记者 万菲) 12岁女孩小燕(化名),因早熟及网络诱惑产生厌学情绪,离家出走7天。其间,她与一名未满16岁周岁的少年小峰(化名)同居。目前女孩已经在民警的帮助下回到父母身边,小峰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刑事拘留。

  网瘾女孩离家出走

  5月24日中午,未满12周岁小燕(化名)并没有像平常那样按时回到家里吃饭。小燕的父亲朱明(化名)第一时间与学校取得联系,得知当日早晨小燕并未上学。在寻找无果后,朱明向昆区刑警三中队报案。

  民警们获知小燕比较早熟,平时交往比较广,便将寻找的目标放至网吧。因小燕是未成年人,且未办理身份证,在旅店和网吧均未发现她活动的轨迹。民警们随后与小燕的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小燕以及周边接触人群信息,在一名初中生那里了解到小燕有上网聊的习惯,并找到她的聊天号码,得知其于23日13时左右在青山区一旅店上过网,旅店老板证实,当日小燕和一名比她大一些的女孩在旅店入住,一小时后慌张退房离去。

  与未满16岁男友同居

  孩子出走后,朱明的母亲不眠不休,整日以泪洗面。5月27日,小燕的母亲突发精神错乱,入院接受治疗,朱明也几近崩溃。

  在连续几天的走访调查,侦查员终于通过小燕的聊天记录,找到现已辍学的小燕同学小敏(化名)。小敏也曾经有过离家出走的经历,而且与小燕交往密切。直到5月30日凌晨近4时,小敏才向父母坦白,小燕和刘某某居住在昆区佳缘旅店。

  正在执行巡控任务的民警立即驱车赶往该旅店,在执法仪记录下,民警成功将小燕带回到父母身边。小燕父母看到女儿喜极而泣。“我不想上学,学不进去。”小燕这样说。

  回到家中,小燕告诉父母,在青山区的旅店出来后,她与“男友”小峰(化名)开房,两人还发生了性关系。闻听此事,小燕的父母如五雷轰顶。

  6月1日上午,在经过激烈的心理斗争后,小燕的父母带着她来到昆区刑警三中队报警。当晚8点左右,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未满16周岁的小峰抓获。据其供述,他与小燕是男女朋友关系,并未强迫小燕发生关系。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奸淫未满14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犯罪嫌疑人小峰已经构成犯罪。10日,记者了解到,目前,体液等物证已经送检,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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