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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公交车性骚扰后殴打女孩被拘留5天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4日13:10  中原网
视频截图:女孩哭诉被“性骚扰”经过 视频截图:女孩哭诉被“性骚扰”经过

  中原网讯 (见习记者 于梦溪) 女孩在公交车上被中年男子“性骚扰”,反抗后又招来男子辱骂殴打,这令人气愤的一幕,发生在新乡市28路公交车上。据新乡警方的最新消息,目前该男子已被处以5日治安拘留。

  6月12日,“新乡新闻网”在微博发布消息称,有女孩在公交车被公然性骚扰,随微博配发的还有一段视频。

  视频中,受害女孩小李(化名)讲述了整个过程。

  6月1日晚9时左右,小李乘坐28路公交车。坐下没多久,就感觉到头发在动,脖子上也有被人摸的感觉。本以为是人多拥挤发生的正常摩擦,小李就稍微挪动了一下,可谁知之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男子)就直接把手放在我前面,放在我身上一直动。我一站起来,头发就被拉着了,我一扭头,那人就说:‘你别看小妞,我敢调戏你,我还敢打你了,你信不信!’然后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抓着我打了起来。”

  在大家的帮助下,小李报了警,和该男子一起被带到了新乡市卫东派出所。由于身体不适,小李随后被送到了医院,被诊断为轻微脑震荡。

  发生这样的事情,小李和同学都感到很恐惧。

  小李说,自己在公交车上受到了这么大的侮辱,想反抗都没有力气。小李同学称,他就此事去了四五趟派出所,得到的答复一直是“再等等”。

  6月11日,中原网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新乡市公安局。6月12日上午,公安局宣传科警官鲍明亮回复说:6月1日事发时,该男子喝了酒,将手搭在受害人肩上,随后双方发生争执。6月4日民警组织双方调解,后因经济赔偿未能达成一致,调解失败。受害女孩要求进行伤情鉴定,但鉴定需要痊愈后才能进行。

  鲍警官说,可以认定的是,该男子打人,但对“性骚扰”一事还没法界定,公安机关曾去公交公司调取事发时车上的监控视频,但6月5日前该车上的监控正在调试阶段,没有保存。目前该案件还在侦查阶段,警方会尽量取证。

  在网友上传的视频中称,该男子40多岁,是新乡市某中学教师。鲍警官称不方便透漏嫌疑人的个人信息。

  6月13日17时32分,新乡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新乡警方在线”发布警情通报:经过前期大量走访调查,今天下午,卫东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在28路公交车上殴打他人的刘某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依据规定,警方办理治安案件的时间为30日,必要时可延长至60日,为了尽快给受害人主持正义,卫东警方在12日内将警情彻底调查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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