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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医院建大楼强制镇公职人员捐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1日10:17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记者 赵南坚

  实习生 易妍君 付枭 何奎山

  日前,本报接到中山市板芙镇某学校的老师李女士的电话报料:板芙医院在2011年末升级为二甲医院后,还要兴建一栋综合大楼。为了建这栋大楼,镇委、镇政府要求板芙镇所有吃财政饭的人员在“自愿”的原则上捐款。

  南方日报记者随即赶到板芙镇进行调查,发现李老师所说的情况基本属实。不只李女士,该镇不少吃财政饭的人员都遭遇了此次“被捐款”,由于此种捐款形式比较“独特”,许多单位是直接从吃财政饭人员的工资单上扣除捐款,这些人员都相当无奈。

  不翼而飞的工资

  从医生、护士到老师,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均有“吃财政饭”的人向记者反映其在未完全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接从工资卡上划走了1000—3000元不等

  本月12日上午11点过,记者来到板芙医院,

  在医院门口,一位自称医生的女士告诉记者,她捐了3000元。在儿科办公室,一名值班护士告诉记者,她也捐了3000元,钱是直接从其工资卡上被划走的。记者询问医院此举是否征求过她的同意,该护士透露:医院只是组织了一次“中层会议”,会上号召大家捐款。“中层干部在会后传达了会议精神,但并未征询每个员工的意见,就采取了划款举措。”

  记者随后采访了板芙镇教委办公室的陈副主任。他告诉记者,他所在的教委,共有7名人员,大部分人也都捐了1000元,其本人更是捐了3000元;此外,板芙镇的450名在职教师也在“动员捐款”行列,而民办学校的老师因为不吃财政饭,可以不捐款。

  据陈副主任介绍,板芙镇共有2所初中和5所小学,目前已有2所学校完成了捐款,其他学校的捐款正在进行之中。一位已完成捐款学校的校长告诉记者,学校是通过“建议”和“动员”推动捐款的,并没有规定捐款额度。但记者从新联小学的校长处得知,板芙镇委、镇政府曾于5月15日召集各事业单位开动员大会时发布了一个关于捐款数额的“建议标准”。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建议标准”,板芙镇的事业单位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最好是3000元,一般的普通职工一般是1000元。

  走样的自愿原则

  虽然捐款活动强调自愿原则,但是由于捐款情况会以单位的名义在镇电视台上滚动公布,这造成了无形的压力。有些单位为追求“成绩”,不惜走样执行,导致“被捐款”现象出现

  据板芙镇负责宣传工作的梁干事称,板芙医院修建综合大楼的资金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政府拨款;二是医院自筹;三是发动社会筹集。梁干事还强调,捐款活动是自愿的。

  但是,采访中有老师告诉记者,捐款是公开进行,这样一来,捐款的人对没捐款的人、捐款多的人对捐款少的人都会形成一种无形的压力,这样就造成“自愿原则”的走样。

  记者还采访了板芙镇电视台的一名记者,他本人捐了300元,周围同事也捐了100到500元不等。据其透露,各单位捐款名单会在镇电视台以滚动的形式公布出来。镇委、镇政府的主要领导人,为起带头作用,都捐了5000元,捐款情况已经通过板芙镇电视台发布。

  据记者了解,有些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追求捐款成绩,这导致了吃财政饭的人“被捐款”。

  对此,金牙大状网首席律师王思鲁称这些单位直接划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尽管打着自愿的旗号,但事实上仍是变相强行摊派”。1999年6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是目前唯一一部规范公益组织接受捐赠的法律。该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涉嫌违法的募捐

  板芙镇在中山并不属于欠发达镇区,却出现了穷镇都没有出现的发动捐款建医院现象;此外,根据律师观点,法律规定政府不具备发起捐款的资格,板芙镇行为并无法律依据

  除了捐款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有老师直接对这场募捐提出了质疑:第一,板芙镇的经济是否困难到需要吃财政饭的人来捐款扩建医院的程度?第二,镇委、镇政府是否有权召开会议发起捐款?如果可以,那么镇上扩学校、修公路等公共建设项目岂不是也要吃财政饭的人捐款,这样的捐款岂不是没完没了?

  记者从网上搜索公开资料发现,板芙镇在2010年实现GDP43.67亿元,税收达4.67亿元。中山市政府曾将黄圃、南朗等7镇区列入“经济欠发达镇区”名录,而板芙镇并未在其中。相比之下,名录中的三角镇,曾在2011年修建镇医院综合大楼,却未闻有发动捐款的举措;同样,毗邻板芙镇的神湾镇,2010年税收总额仅为1.84亿元,明显少于板芙镇,也未有发动人员为公共建设捐款的现象。

  据王思鲁律师介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中有“禁止强行摊派”的规定。“捐款”本身不能采取由政府规划的方式,应由慈善组织、社团或者是其他第三机构发起,政府不具备发起捐款的资格。板芙镇发起捐款的行为并没有法律依据。

  记者以板芙镇市民的身份向板芙镇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工作人员称会在调查清楚后尽快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回复电话。

  (报料人:李女士;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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