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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卖掉自己房子挥霍 再打伤母亲逼其卖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3日14:59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江跃中通讯员欣慰)本市一男子为了抢房子竟然多次殴打76岁老母亲至重伤,虽有自首情节,仍未被从轻处罚。宝山区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刘飞龙有期徒刑6年。

  53岁的刘飞龙曾经犯盗窃罪,被判刑5年6个月。2003年刑满释放后不务正业,离婚后不但啃老,还虐待老母亲。2010年,其家动迁后分得两套房子,一套归刘飞龙,一套为老母亲名下。刘飞龙先把自己的房子卖了100多万元,一年不到,竟然挥霍殆尽。

  去年,刘飞龙得知母亲住进了位于杨行镇的一套房子后,多次要挟母亲卖掉该房产,在遭到拒绝后,竟然采用断水、断电、断煤气等方法,干扰母亲的正常生活,并对她屡屡施以暴力。去年11月6日晚上,刘飞龙又到老母亲家逼她,老人想逃出去,却遭到追打,并将她推倒在地,造成右股骨颈骨折伴短缩移位。在邻居要求刘飞龙将母亲送往医院时,这个逆子甩下一句“我没钱”的话拂袖而去。

  在邻居帮助下,老人被送进医院手术,老人右髋关节至今不能动弹,经鉴定构成重伤。今年1月,刘飞龙被警方逮捕。

  法院认为,刘飞龙不尽孝道,反而故意损害母亲的身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刘飞龙能自行到公安机关坦白犯罪事实,但鉴于本案犯罪情节,法院认为对刘飞龙不应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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