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文昌6月25日电(记者 李伟民) 本来是“客车”超速违章,罚单却显示“货车”违规载人,近日,海口车主潘先生多次向文昌交警部门反映这一荒唐错误未果后,转而向媒体投诉。此事经过人民网海南视窗报道后,文昌交警部门对潘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内部调查。
文昌交警部门的违章系统显示,潘先生的别克商务车从2010年9月到2011年6月这不到一年时间里共超速违章11次,潘先生前不久因为出岛办事被告知必须交纳违章罚款方可放行。当潘先生交纳1100元罚款以后,仔细查看交警的罚款单,他竟然意外发现自己的小型商务客车被写成“货车”,这让潘先生一头雾水。虽然货车罚款比客车罚款要少100元,但认真的潘先生还是要弄个明白。
从潘先生提供的交警罚款单上记者发现,他最早一次罚款记录出现在2010年9月7日12时17分,地点在海文高速公路。交警罚款通知书上标明“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而下方却出现了“被罚款人所拥有的机动车....。.在海文高速公路实施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代码1036)”字样,潘先生认为,这种张冠李戴前后矛盾的罚单让自己很迷惑,也很难令人信服。不但如此,潘先生出示给记者的10多张罚单多次重复出现这种错误。
为弄清事实,6月20日上午,潘先生亲自开车到文昌交警部门核查。文昌交警大队大队长陈牧向近日记者表示,接到潘先生投诉后,该大队进行了内部调查,初步认定是录入员在录入违章记录时发生了“录入错误”。
据记者了解,文昌交警部门从中队长以上都有“修改违章记录”的权限,目的是一旦违章记录出现错误在网络上进行修正。“有时候有领导打电话过来或者有朋友求情,我们会酌情为违章者修改记录以便减免罚款。”一位文昌交警领导告诉记者,这种情面上的“修改记录”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但投诉的潘先生却认为:“交警有特权把错误的违章记录修改成正确,但这次却把正确的违章记录给改成错误的,这怎么解释?照这样修改,交警的违章记录不就乱套了吗?”
有业内人士分析说,潘先生的商务车如果其司机当初没有向交警求情修改记录,那么最合理的解释是:本来交警是为别的求情人修改记录,但录入人员把车牌号搞错了,因此阴差阳错地为潘先生“减免”了1000元违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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