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晒“求职账本”
记者龚平 实习生黄曼 通讯员田黄
又到一年毕业季,武汉应届毕业生纷纷离校求职,有的要花数月时间奔波,才能找到人生中第一份满意的工作。
记者选择10位应届毕业生,做了一次微型调查,了解他们在找工作过程中的求职费用,发现求职成本高至万元,少至千元,且看他们的求职账本——
两月花1万
下广州
两月花1千
呆省内
只花几百元
丹丹:湖北大学新闻传播系应届毕业生
求职地点:北京
花费金额:两个月花了一万块
最大花费:房租
今年3月份,丹丹就开始上网投简历,当月底,她就接到了北京一家旅游杂志的面试通知,由于时间紧迫,当天中午就买了去北京的动车票,一张车票就是333块钱。
因为有同学在,在北京的一个星期就都住在同学租的房子里,同学去上班,丹丹就在北京四处逛逛。几天时间,她立刻就爱上了这座城市,下定决心一定要留在这里。因学校还有一些最后要解决的事情,愚人节那天,丹丹就起身回学校了。
丹丹在北京的这一个星期的生活还不算拮据,住在同学家,但吃都是自己在外面解决,一顿饭最少10元,一个星期下来,光吃饭就花了近300块钱。
在北京来去3趟,光是三张动车票,就1000块钱,这是丹丹在北京求职之初的最大开销。
丹丹说,再到北京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找房子,因没有合适住处,也不好意思再麻烦同学,就租了个日租房,一天的房租是50元,住了4天才找到房子,是在中国传媒大学附近的一个套房里的单间,10平方米左右,月租950元,房租是押一付三,第一个月在住房上就花了四千多。
这套房子一共住了8个人,主卧特别大,里面住了三个女生,其他的人是一人一间,丹丹住的就是这种单间,厨房和卫生间都是公用的。丹丹感到,北京的交通超级便宜,买张公交卡,坐公交车只要4毛钱,地铁2元还可以任意转车。虽然交通便宜,但吃住一个月也得一千多,第一个月杂七杂八开销有七八千。
一起合租的都是年轻人,为了增进感情,每星期还要开一次家庭会议,一起商讨水电费,大家还建立了“公积金”,选出了财务部长,每次出门购物的时候,身边便多了几个人提醒自己,不要买不需要的东西。
安顿好的第二天,丹丹就去面试了一家传媒公司,没想到顺利通过。
丹丹算了下,两次去北京求职,总的花销大概在一万元左右。虽然知道北漂的生活不容易,但是在自己喜欢的城市,“刚开始起步工资就两千多元,尽管目前赚得没有花得多,但爱这个城市,愿意挑战这种生活 。”
广州呆两月
花了1000元
王鹏: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文秘专业应届毕业生
求职地点:广州
花费金额:两个月花了一千元
省钱诀窍:住城中村、用手机记账
王鹏毕业于普通院校,来自农村,经济条件一般。毕业时,他和几个条件相仿的5个同学,结伴到广州求职。他们在天河石牌东租了间月租金500元的城中村农民房。环境确实差了点,几个人睡床上,几个人打了地铺。
王鹏每天将生活开支控制在13元,早餐花1元钱在城中村巷子里的小摊点里买两个肉包,中午和晚餐均控制在6元左右。中午一般找个便宜的摊点吃个盒饭,晚餐大家会在巷子里的小炒店凑在一起炒几个菜吃,饭一般可添到吃饱,平均下来也差不多6元。
王鹏说,有个同学买了个电饭锅,平时晚上大家也可以自己煮点杂烩面和熟食吃。有时大家晚上也会买几份卤猪耳等卤菜,自己煲饭改善下口味,平均下来每人也在6元左右。
每天出门,王鹏都用矿泉水瓶装满烧过的凉开水出门,在外基本不买水。人才市场离住地也就2-3个站,王鹏去参加招聘会时,都是走路过去。
为了控制好开支,王鹏在自己的手机上下了个免费的记账软件“随手记”,每天花一笔就记一笔。到了晚上,在报表里查看自己的各项花费明细,清楚了解自己每天花了多少钱,花在了哪里,今天超支的明天就要进行控制。
将近2个月后,小王终于在广州天河北的一家IT公司找到了一份心仪的策划工作。他的住宿费水电费和5个同学平摊后是185元,吃饭合计花费745元,网吧上网25元,日常生活用品支出45元,合计支出1000元。
省内求职成功
500元以下
苏守明:湖北大学应届毕业生
求职地点:本省
花费金额:300元
从求职一开始,苏守明就定位在本省就业,没有过多考虑到“北上广”。因此,他也省去了房租费用,住在学生宿舍,一直到7月份离校。通过考试,他获得了武汉一家知名能源公司的职位。
在求职过程中,苏守明说,总体花费并不多。去了一趟黄石,来回火车十几块,住宿一晚40。邮寄了两次材料,加上打印简历、材料一共有约90块。总体花费不到300元。
不过他还不算最“省钱”的。小晨是武汉理工大学的硕士生,临近毕业,她参加了湖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考。结果,成绩入围面试。随后,她又顺利通过面试,进入省直事业单位上班。小晨说,自己是武汉人,在本地求职,没有什么花费,吃住都在家里。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她唯一的花费就是100元的湖北省人事考试报名费,再就是430元的体检费。
记者在一所高校校园网调查中了解到,最经济的求职,就是网上发简历,然后直接面试通过,这样找工作基本花费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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