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中有
东方今报新乡讯 新乡市一女子偷电动车电瓶时,被车主当场抓获。然而当民警赶到现场后,却发现女贼不见踪影。意外的是,围观群众指责“车主”不该拿女贼50元钱而私自将其放走。
7月2日,新乡市民翠花在微博上爆料:7月1日下午5时左右,在新乡市人民公园东门,一个电动车商家正在搞以旧换新活动,一名女子在偷窃一电动车电瓶时被车主当场抓住,车主让女小偷拿出50元钱便放了她。围观群众都在议论,车主要这50元钱有何用,“下次你丢的就不是电瓶而是电车了。”
该微博在短短的时间内引发众多网友关注。网友认为,应该让小偷受到法律的制裁。车主虽然得到了一时的小利,失去的将是无限的东西,纵容等于犯罪。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出警的王警官。据王警官介绍,他们当日下午4时43分赶到现场后,没有看到偷电瓶的小偷。车主告诉民警,偷他电瓶的是一名40多岁的女子,该女子还带了一名十三四岁的女孩。女贼被抓后一直哀求车主放了她,如果被抓,孩子就没人管了,因此将女贼放了。王警官说,车主没有提到小偷给他50元钱的事儿。
“50元钱不是我跟她要的,而是她赔偿我的毁锁费!”李先生说,由于偷电瓶女子的自行车上还坐着一个小女孩,自己一直拽着她也不合适。“女贼不是我放走的。我不能什么事情也不干,专门去看着小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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