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司机超载压塌大桥被判赔偿1556万元服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24日03:59  新京报 微博
被压垮的大桥。近日,肇事司机因交通肇事罪获刑4年。资料图片 被压垮的大桥。近日,肇事司机因交通肇事罪获刑4年。资料图片

  原标题:超载压塌大桥 司机车主方要赔1556万

  ■ “超载压塌桥 被诉赔款1500万”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司机张某超载110余吨、开重型半挂牵引车拉沙石,将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压塌(本报6月27日报道)。

  近日,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怀柔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怀柔公路分局经济损失1556万余元,车主父子负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19日0时许,34岁的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沙石料,行驶至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上时,因车辆严重超载110余吨致使该桥梁垮塌。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怀柔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桥梁价值1556万余元。

  据了解,张某所驾驶肇事车辆的所有人为曹某,经营、管理者为其儿子,张某为受雇者。

  法院认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属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张某自愿认罪,依法对其可从轻处罚。另外,张某的犯罪行为给怀柔公路分局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受雇用,在履行曹某父子所交付的工作任务途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故对此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人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说法

  “巨额赔偿依据价格鉴定”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志明称,判决三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连带赔偿怀柔公路分局桥梁损失1556万余元,从法律上来说是合理的,因为该桥梁损失是经过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且经过质证,判决有依据。

  “因为三被告在法庭上均表示赔不起千余万的损失,这在判决生效后,执行环节有一定难度。”姚志明说,但在执行层面上讲,只要被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是随时可以执行的。

分享到:

微博推荐(编辑:SN017)

 
  • 新闻北京市:暴雨后对趴窝车贴条是错误的
  • 体育奥运抽签:林丹1/8决赛恐遇陶菲克
  • 娱乐章子怡撒贝宁被曝秘恋超一年曾当众激吻
  • 财经南山奶粉广州检出致癌物 回应称销售正常
  • 科技微软欲借office等王牌业务扭转移动战局
  • 博客房山大雨遇好心村民 全家冲在抗灾一线
  • 读书金正恩上台后被绯闻的三个漂亮女人(图)
  • 教育北大清华港大哄抢高考677分14岁女孩
  • 育儿乐扣等进口婴幼水杯正己烷超标 微博关注
  • 健康遇暴雨如何自救 南山奶粉有致癌物
  • 女性英国购物退税攻略 超火减肥法它们都反弹
  • 尚品夏日腕表养护指南 法国美女纵马走西域
  • 星座测试你走霉运or好运 12星座本周忠告
  • 收藏查尔斯戴安娜婚礼面包片拍得230英镑
  • 神舟九号飞船发射升空
  • 穆巴拉克病重
  • 朝鲜将发射卫星
  • 印尼8.5级地震
  • 中菲舰船在黄岩岛对峙
  • 香港特首选举
  • 2012年全国两会
  • 中国工人苏丹遭劫持
  • 更多关于 超载 压塌 大桥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