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农民工王某在村里当环卫工人,工作中被刘某驾驶的大客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三位继承人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镇政府承担赔偿责任。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判决驳回了王某继承人的诉请。
王某继承人认为,尽管是村委会雇用王某作为村里的保洁员,但王某的工资是由镇政府直接打到其存款账户的,故认为王某与镇政府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要求镇政府承担赔偿责任,并将镇政府诉至密云法院,要求确认王某与镇政府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镇政府则认为是村委会雇用王某作为保洁员整理村容村貌,王某与镇政府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依据《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的规定,对村级保洁员的管理工作由企业或农民负责,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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