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颜斐) 说唱歌手李某在与女友小丽(化名)分手后,被对方在其QQ空间及贴吧里辱骂,称其玩弄女性并骗取钱财。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删除侵权言行,在其个人QQ空间和百度贴吧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李某精神抚慰金2000元。
李某诉称,他一直从事音乐制作及演唱工作,已经出版发行4张专辑,在说唱音乐以及词曲创作上在社会上已经有相当的影响力。为国内众多一线明星单曲创作过RAP部分,曾接受过多家媒体的访问,在百度上也成立了自己的贴吧,并且拥有众多粉丝。小丽系其前女友,曾担任其说唱阵地的统筹艺人,两人于去年1月分手。
分手半年后,小丽在QQ空间发文章,称原告利用自己制作的网络合集骗取钱财,嫖妓不给钱,殴打前女友。在该篇文章中,多次出现对原告辱骂性言论,如“贱男人中的战斗机”、“变态”、“臭无赖”等,文章结尾处称欢迎继续关注针对原告所写的其他文章。文章发表后多人访问该个人空间,并对原告进行贬低性评价。
李某说,小丽又在百度贴吧上发帖,发布了QQ空间链接,称让大家全方位了解李某,后多人跟帖,以致当时百度中搜索到侮辱、诽谤李某的内容已经长达40多页。
李某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到他的名誉,使其在行业内遭到同行以及粉丝的质疑,给其事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双方协商不成后,故将对方诉至法院。
据悉,小丽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后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中,李某自称其并无小丽在QQ个人空间所述的种种不当行为,系对方欲与其复合未果,便在网络空间中对其进行侮辱、诽谤。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此种行为侵害了李某的人格尊严,构成了名誉侵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