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1日,鼓楼洞街某小区业主尹女士接孩子放学回家,孩子却被小区里一只流浪狗追赶,尹女士跑过去赶流浪狗,不想摔伤了。
尹女士被送到医院治疗,医院确认其左髌骨骨折。今年6月,经鉴定,尹女士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是因为物管的失职,使小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尹女士认为,自己受伤,物管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将物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管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根据案件审理情况,青羊法院认定原告的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物管公司承担30%的责任。
青羊法院 成都商报记者 柏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