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生活压力大,出纳员林亦强将手伸向了公司的货款。至案发时,他挪用公款已达44万余元。昨天,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林亦强有期徒刑3年,并继续退赔。
2007年,重庆人林亦强受其姨夫、某家具公司老总指派,到苏州办事处担任出纳,每月经手的货款都有百万元左右。林亦强工资只有两千多元,且在苏州交了女友,还有与前妻所生的儿子需要抚养,在较大的生活压力和巨大的诱惑下他逐渐走上了歧途。2009年春天,他先后挪用货款给老家汇去近2万元。2010年春节期间,他又挪用货款近5万元。欠下公司六七万货款后,林亦强想到靠买彩票中大奖来还钱,这使得亏空越来越大,在一年多时间内投入30余万元。
2010年7月,总公司对苏州办事处进行盘点时,发现亏空10多万元。但林亦强迅速借钱补足了数额,尽管受到了公司的警告,他仍未觉醒。次年9月,总公司再次突击检查账目,发现实物现金与账面现金相差巨大,已高达44万余元。相城法院审理查明,林亦强利用担任该办事处出纳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单位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用于营利活动,共计人民币44万余元。综合其自首但未退还赃款等情节,法院最终依法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继续退赔。(文中人物为化名)
通讯员 黄弈亭 丁莉华
现代快报记者 何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