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一名女子结识了一名男网友,在对方支付了1.8万元彩礼后便玩起了失踪。男网友为逼女子现身,驾车撞伤“准岳母”。记者昨日了解到,崇仁县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表面上看似交通肇事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男子余华(化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飞来横祸莫名被撞
今年3月15日,崇仁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该县巴山镇站前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中年妇女被一辆轿车撞晕在地,肇事车辆已逃逸……
据目击者介绍,3月15日16时许,一名中年妇女正在巴山镇站前路靠边慢行,突然一辆遮挡车牌的轿车从后面驶来直接将其撞倒后疾驰而去。
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民警仅得知受伤妇女是家住附近的邓某,肇事车是一辆黑色的帕萨特轿车。因被害人邓某也不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肇事车辆犹如石沉大海,案件侦破未有实质性的进展。
恐吓短信锁定目标
事发后几天,邓某的大女儿向警方反映,她的手机多次收到一个陌生号码的威胁、恐吓短信,其中有:“叫小丽(邓某的小女儿)跟我联系,否则你弟弟就会有事”、“你家里最近出了什么事你知道,叫小丽与我联系”等。
民警分析,这起交通肇事案可能另有隐情。鉴于邓某伤情为轻伤乙级,肇事者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犯罪。3月23日,该案被移交至崇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
刑侦部门意外获知,抚州某汽车租赁公司前不久将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租给了一个名叫余华的宜春男子。但该男子还车时,只是电话联系要公司派人到抚州某地接车,等公司工作人员到达后发现车前部有撞痕,该男子电话已关机。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余华正是邓某小女儿的前男友,极有可能躲藏在福建省福清市。6月12日,福清警方在某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余华一举抓获。
被耍泄恨车撞“准岳母”
审讯中,犯罪嫌疑人余华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余华交代,去年,33岁的他在网上认识同在福建打工的崇仁女子小丽,在聊了一个月后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今年正月初八,余华到小丽家提亲,并付了1.8万元礼金。可没多久,小丽却提出分手,称已有一个男友,并生育了一儿一女。
余华感觉被耍,决定向小丽问个明白,并要回礼金。与小丽约好在崇仁见面后,3月15日,余华从抚州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轿车,驶至崇仁县巴山镇站前路想找小丽谈分手一事,但小丽避而不见。
一直未等到小丽的余华心生怨恨,在站前路一带徘徊时,正好看见小丽的母亲邓某出现在路边,便开车将其撞倒。余华称,他这样做主要是想引出小丽。
本案审理中,被告人余华与被害人邓某自行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已主动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全部的经济损失共24000元,同时被害人邓某对余华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华驾驶车辆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依法从轻处罚。
文/吴凰行 刘建平 记者何柳斌 实习生彭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