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得知用军用牌照在部队加油站加油可能比地方便宜,42岁的黑车司机郭凤泉通过朋友弄了两副假军用车牌,在海淀区厢红旗附近的军队加油站加油后倒卖,涉案金额两万多元。昨日,海淀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案。
据检方指控,2010年4月以来,郭凤泉先后使用从他人处获得的号码为军V036XX及北K611XX军用车辆号牌两副,悬挂于白色金杯车和黑色红旗车上,进入位于海淀区厢红旗附近的一处军队加油站非法从事倒卖军用汽油的活动,获利两万余元人民币。2011年3月18日,郭凤泉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先后起获上述军用车辆号牌,经鉴定均系伪造。
据郭凤泉供述,案发前他常年在厢红旗附近开黑车拉活儿。 2009年底他在拉活时遇到一名乘客是军人易某,二人在车上聊天时他得知军队加油站的油价每升5.5元,比地方每升便宜1元钱。他就动了歪脑筋,心想要是能搞副军车牌照到部队的加油站去加油,然后再倒手转卖兴许能挣点钱。
之后在易某的介绍下,郭凤泉认识了油站士官吴某、站长许某。郭凤泉先和吴某等搞好关系,随后他弄了两副假军车车牌,分别挂在自己的两辆车上,尝试着到吴某和许某负责的加油站加油。吴某和许某觉得郭凤泉人不错,虽然二人发现郭凤泉的车牌有问题,其也没有军车专用的加油卡,仍旧答应给郭凤泉帮忙,让其在部队加油站加油。
加满便宜的军用汽油后,郭凤泉一开始都是找拉黑活的出手,“问他们要不要油,要我就卖给他”。结果后来郭凤泉有便宜油的消息不胫而走,周围的黑车司机也都陆续闻讯找来从他手里买油。
郭凤泉案发后,鉴于士官吴某无视部队条令条例、站长许某在掌握吴某违规操作的情况下仍未立即制止等,二人所在单位已对二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