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之夫被前妻起诉均分40亿元

2012年09月04日02:19  新京报 微博

  原标题:孟广美老公被前妻起诉“分财产”

  新京报讯 (记者陈博)台湾艺人孟广美的丈夫、世贸天阶董事长吉增和,最近被前妻张女士起诉到朝阳法院。张女士认为在当初协议离婚过程中,女方分得的财产明显过少,请求法院进一步分割财产。

  离婚协议:分得3套房1公司和4000万元

  张女士今年46岁,比吉增和小6岁,1995年两人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张女士在起诉中称,2010年1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约定,她分得两套房产和一家资产价值2亿元的公司。今年1月28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她又分得一套房产和4000万元。

  张女士表示,事实上,她根本不清楚夫妻俩的真实家底。当时双方结婚后,以丈夫吉增和的名义投资开办了“世贸天阶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奥中协合贸易有限公司”,其中世贸天阶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吉增和对该公司的投资为6500万元。后来,吉增和又以该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了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事务主要由吉增和管理,她对公司的经营和资产情况并不十分了解。

  起诉书:要求平分世贸天阶40亿收益

  张女士称,她和吉增和签订补充协议后发现,吉增和仅在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的房产就占有大约23.53亿元的财产性权益,如对半分割,她应分得11.765亿元。同时,有公司对吉增和所在的世贸天阶公司资产进行了评估,总价值大概在60多亿元。按照当初吉增和投资所占65%的股份计算,吉增和所持有的财产性收益价值大约在35亿至40亿元左右。

  张女士起诉吉增和表示,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明显不公,要求法院变更离婚补充协议书,并提出享有世贸天阶公司32%的财产性收益。

  据了解,作为世贸天阶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吉增和,在和张女士离婚的第二年,和台湾艺人孟广美结婚。

  昨日,吉增和的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据悉,朝阳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张女士要求分割财产一案。

  ■ 律师说法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约束力

  律师称未发现签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诉求变更或者撤销将被驳回

  昨日,北京一名代理多起知名人士离婚案件的律师介绍,夫妻协议离婚后,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并不少见。

  该律师称,从法律角度讲,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对这种纠纷案件,最高院也有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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