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货车喇叭声吓哭儿子将司机刺死

2012年10月17日01:20  北京晨报

  仅仅因为司机的喇叭声吓哭了自己的孩子,赵荣国随即和货车司机发生争执,并在打斗中用尖刀将沙某刺死。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尽管庭审中赵荣国一再为自己喊冤,但其妻子和他人的证言还是证明赵荣国确实扎伤了人。

  庭上自称受害者

  检方指控,赵荣国于今年4月26日17时许,在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新街村正街,因嫌货车司机汽车喇叭声大将自己儿子吓哭而与之发生争执,后赵荣国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扎刺司机沙某。沙某被刺击左腋下、贯通左肺下叶,刺破心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检察机关认为赵荣国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

  面对指控,赵荣国显得很无辜:“我没带刀,没拿刀,也没扎他,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据赵荣国讲,案发当天,他开车带着妻子和孩子去买菜,一家人在菜摊边挑菜时,旁边的一辆货车突然按了声喇叭,把妻子怀中的孩子给吓哭了。“然后我手里拿着菜就冲那车过去了,边走边骂。那货车司机拿着根钢管从车上下来要打我,后来又来了几个人也要打我。”赵荣国说,整个过程都是自己在挨打,自己从来没还手。

  “后来我就翻墙跑了,打了个车去派出所报案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说我扎死人了。”然而,当公诉人询问为何其自称遭到殴打但身上没伤时,赵荣国则又改口说道:“他们试图打我,但是都没打到,我自始至终也没和他们有身体接触,也不知道他身上的伤怎么弄的。”

  多人证明其扎伤人

  “我没带刀,人也不是我扎的。”这是昨天庭审过程中赵荣国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每次公诉人和法官询问其意见和看法时,赵荣国都要多次重复这句话。

  尽管赵荣国始终自称是无辜的,但至少有5名现场目击者的证言均显示,赵荣国拿着刀朝沙某挥了一下之后逃跑,而沙某随即倒地流血不止。除此之外,赵荣国妻子和妻子的舅舅也曾证明赵荣国知道自己扎伤了人。

  赵荣国的妻子刘某证言显示,孩子吓哭后,赵荣国走到卡车右侧,并从裤兜内掏出一把折叠刀,指着卡车司机骂,司机和被害人随即同赵荣国发生争斗,赵荣国随后跑开。没一会,刘某得知有人被扎伤。恰在此时刘某接到丈夫的电话,赵荣国承认是自己将人扎伤,并表示“打听一下人死没死,要是没死,花多少钱都行”。刘某的舅舅齐某也作证称赵荣国承认扎伤人的事实,齐某还劝赵荣国尽快去自首。面对家人对自己不利的证言,赵荣国表示,根本就没机会跟他俩说这么多,他也没有打过电话。

  然而,警方调取的通话记录却显示,案发后赵荣国确实曾多次致电妻子。此外,警方还从赵荣国的衣服上提取了多个属于死者沙某的血迹。对于这些证据,赵荣国未置可否。

  被害人家属索赔56万

  昨天,多名被害人家属旁听了开庭,但没有见到赵荣国的亲人。当公诉人刚开始宣读起诉书时,沙某的妻子已经难以自抑地发出阵阵哭声,审判长不得不提醒其注意控制情绪。

  而当听到赵荣国否认持刀伤人时,死者妻子更是不顾法庭纪律大声指责赵荣国“无耻,说谎”,而遭到审判长的口头警告。记者了解到,死者沙某60岁的母亲患有癌症,沙某唯一的女儿则刚满13岁,其妻子则待业在家,沙某是家里的顶梁柱。为此,死者家属向赵荣国提出了56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面对死者家属的要求,赵荣国仍坚持表示,他没构成伤害,不应该赔偿。

  公诉机关认为赵荣国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判处其无期徒刑,而赵荣国的辩护人则认为赵荣国属于激情犯罪,为其做了罪轻辩护。昨天法院并未就此案作出判决。 

  晨报记者 何欣

(编辑:SN017)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