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写生3名男生溺亡 警方认定属于意外

2012年10月17日04:19  大河网-大河报 微博

  □记者 李岩 李一川

  本报讯 宜阳县艺术学校3名男生在栾川写生溺亡一事(详见本报昨日A10版)发生以来,宜阳县各方仍在栾川协商处理此事,尚无结果。同时,该事件经栾川警方调查,已被认定为意外事故。

  10月15日晚8时13分,栾川县政府新闻中心官方微博“五彩栾川”通过微博通报了此次事故情况。

  该条微博附带的图文材料称,10月8日,宜阳县艺术学校组织275名学生和10名教师到栾川县庙子镇卡房村写生,在未与镇政府及所在村委联系沟通的情况下,将学生分别安排在卡房村8家家庭宾馆。10月12日9时59分,庙子派出所接卡房乔姓村民电话报警称,有3名学生溺水。接报后,庙子镇立即派出一名班子成员带队,组织综治、派出所、信访等部门介入调查。

  据查,10月11日下午,住在张建涛家的3名学生私自进入卡房村小河沟内,发生溺水身亡。该小河沟原为景区,后因2010年7月24日特大洪灾严重损毁,已无修复价值,一直处于关闭状态,且小河沟入口处设有“暂停服务,严禁游客入内”的警示标志。

  该通报说,目前,庙子镇正积极配合宜阳县政府、宜阳县教育局等部门全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栾川县公安局庙子派出所闫所长受访时说,事发后,经多方调查,此事最终排除了属于治安或刑事案件的可能,认定为意外事故。

  庙子镇副镇长马向阳昨日下午受访时说,目前此事的善后处置工作主要由宜阳县方面与学生家长商谈,他们只是配合,包括提供事发现场电力供应、照明及保暖等工作。根据他掌握的情况,截至昨日下午6时,事件善后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昨日下午5时30分,宜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霞说,事发多日,该县多个部门目前仍在栾川事发现场调查、处置,尚无结果,他们也在等候汇报材料,暂不方便通报此事的相关情况。

  资料显示,今年6月15日,宜阳县教育局曾就一天(6月9日)之内发生在山东省莱芜市、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三地的16名学生溺亡事故,向辖区中小学校发出了《宜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亡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了戒除麻痹思想、加强宣传、全面排查等具体工作要求。

(原标题:警方认定属于意外 事故善后仍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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