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五河县法院执结了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从1997年开始,五河县一镇政府在当地一饭店用餐三年,欠了饭店11万多元,却拖欠了十多年没有支付,理由是财政紧张,饭店只得将镇政府告上了五河县法院。近日,法院审理执结了此案,饭店顺利地拿到了饭钱。
据饭店老板汤某诉称,从1997年到1999年,当地镇政府经常在他开的饭店里用餐,一共欠下了11.6万元的招待费用,汤老板多次找到镇政府催要,但是一直没有支付,无奈之下,汤老板只得将镇政府告到了五河县法院,请求法院判其还钱。面对汤老板的起诉,镇政府承认这笔11万多元的招待费用确实存在,虽然服从法院判决,但是镇政府的财力一直紧张,因此无力偿还,也不知道何时能还清。
五河县法院判决:被告欠原告招待费11648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姚磊、苏艺)
(原标题:欠饭店11万元饭钱 镇政府十多年未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