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9万买相机镜头遭商家掉包价差4万

2012年10月29日03:3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佳)前天下午,江先生花9万多元在中关村E世界财富中心购买了一台徕卡相机和两只镜头。但后来发现,两只镜头被分别换成同品牌低配版和其他品牌同规格的镜头,价格相差4万多元。商家解释称是正常的销售技巧。经协商,商家同意以2.3万元退掉两只镜头。

  >>购物被骗

  镜头被“偷梁换柱”

  今年8月,家住江苏的江先生看上了一款徕卡M9-P相机,在网上搜报价时找到中关村的一家商户,“在谈好徕卡M9-P相机和徕卡35mm/1.4与90mmASPH镜头的价格后,决定这周末来北京买。”

  前天中午,与江先生约好的商户位于中关村E世界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10层。最终,江先生以92000元的价格买走了相机和镜头。其中,机身31500元,两只镜头分别为25000元和31000元,还有存储卡、三脚架等赠品。

  “到宾馆后,我仔细看了一下,35mm/1.4的镜头好像没有‘LEICA’的标识,后来发现并不是德国的徕卡,而是福伦达,价值只有5100元。”而江先生的另一款镜头也并非自己要的高配ASPH型号,只是外观一样的低配款。

  江先生认为,商家偷换品牌与规格。根据相关报价,他原本要买的徕卡35mm/1.4镜头为39000多元,而被偷换后的福伦达只有5100多元,另外一款低配镜头报价为21000多元,与高配版相差6000元,“两只镜头加起来,总共差4万多元。”

  >>顾客退货

  结账清单消失不见

  昨天,江先生试图与商家协商退货。商家余经理拿出一张价格清单,坚称从未以31000元的价格卖出徕卡35mm/1.4镜头,前天卖出的就是价值5100元的福伦达

  35mm/1.4。

  “这和他们头天给我列的清单完全不一样。”江先生提出要看前天结账时的手写清单,余经理则称“单子不见了”。而在新出具的清单中,赠品都变成了商品,价格共计1万多元。

  前天购物时,卖家只给江先生出具了一张“出库单”,上面写有货品型号(无品牌)与数量,印章为“北京迅驰利达商贸中心”,并未开具发票和其他购物凭证。

  ■说法

  商家称系正常技巧

  商家“北京迅驰利达商贸中心”负责人李经理承认,卖家并未提醒顾客更换了货品规格和品牌。

  李经理解释说,此前商家提供给江先生的报价31000元与25000元系低于市场价格的,报价低才能吸引顾客,商家怎么能赔本呢?肯定是要在镜头上赚取利益的。“这只是我们的正常销售技巧而已。”

  市场称销售不合规

  中关村E世界消费者投诉中心孙姓工作人员称,按照规定,所有售出的商品都要商家开具“销售确认凭证”,须写明品牌、型号、价格等,“商家只给出库单是不符合规定的。”但由于并未开具凭证,市场方只能让买卖双方协商。经协商,商家同意以2.3万元退掉两只镜头。

(原标题:相机镜头遭偷梁换柱价差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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