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玉红) 11月2日,平凉男子程俊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承担45%的民事赔偿责任,向被害人家属支付25万余元赔偿款。宣判后,程俊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2000年7月3日早晨7时许,准备外出上学的15岁中学生小强刚打开房门,就被两名持刀男子强行推入房间,身中数刀后倒地。闻声赶来的母亲也被歹徒推入厨房,被砍数十刀当场身亡。两男子旋即返回客厅,又冲小强颈部补刺数刀致其身亡。杀人后,两人从室内搜出1万余元现金和数条高档香烟后潜逃。次日一早,小强的姐姐小丽接到前男友刘志远一条“回家看看”的传呼讯息。后小丽撬门入室惨案才被发现遂报警。警方调查走访发现,小丽的前男友刘志远有重大作案嫌疑。与此同时,已经逃往西安市的刘志远电话约见小丽。警方立即安排布控,通过巧妙周旋,于7月9日凌晨6时许,在西安火车站前将刘志远抓获。
原来,案发前小丽十分决绝地提出与刘志远分手。刘志远遂产生杀害小丽母亲和弟弟报复的恶念。当刘志远邀请室友程俊帮忙时,程俊满口答应。2001年9月24日,刘志远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经省高院核准已被执行。但程俊一直音讯全无。去年“清网行动”期间,兰州警方通过多方面搜捕、核查,于2011年10月28日在四川眉山将化名“程琪”的程俊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