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张鹏翔) 因怀疑自己的前女友和他人谈对象,平川男子小刘竟然驾车故意撞倒“情敌”,致其轻伤。近日,记者从平川区法院获悉,小刘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26岁的小刘因故和女友分手,但一直对前女友念念不忘。当他得知前女友和一名姓何的小伙谈对象的消息后,引起了小刘的强烈不满。6月16日下午,小刘驾驶一辆无牌轿车途经平川区街道时,看到了和前女友谈对象的小何,便故意开车撞倒了小何,轿车左前轮压在小何的右小腿上,致其右小腿受伤。同时也撞倒了一名路人。经医院诊断,小何右胫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经司法鉴定,小何右小腿损伤构成轻伤。
案发后,小刘亲属赔偿小何经济损失121000元,并取得小何的谅解,同时赔偿被撞伤的路人经济损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