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老人组织老乡垄断荔湾花卉市场,究竟算不算黑社会性质组织?昨日上午,曾垄断广州荔湾岭南花卉市场的韩四毛团伙4人在广州市中院二审。此前的一审中,该案4名被告人未被法院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遭到检方抗诉。
一审:涉黑指控未被认定
韩四毛今年67岁,是河南省商水县大武乡王停铺村人,去年12月19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荔湾区法院判刑11年6个月。
韩四毛服刑期间,正值“三打”,办案机关发现他有漏罪情况:2007年至2010年,韩四毛纠集3名被告人(老乡)及同伙十多人,在荔湾区岭南花卉市场内,将在该市场卖银柳的31个河南籍商户组织起来,成立联合组织。几年来,花卉市场的银柳生意基本被韩四毛的老乡所垄断。
在今年广州的“三打两建”行动中,广州检察机关集中起诉了一批欺行霸市类案件,其中,韩四毛及其多名老乡被检方认定为涉黑案。根据指控,为垄断和控制银柳的货源和价格,打击竞争对手,该组织恐吓并暴力威胁市场的其他银柳经营者,将被害人李某显从四川成都购回的一批银柳强行拉到该组织的仓库加工出售获利,并以进货价强迫将该批银柳出售给组织。
此外,该组织还被指暴力打击竞争对手。被害人刘某华将销售的银柳放在其组织的档口前面,韩四毛借口刘某华占领了该组织的摊位,影响生意,对刘某华进行推打并将刘档口前价值约8300元的1万多支银柳砸烂,并殴打前来理论的被害人王某进。
日前,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决,韩四毛等3人分别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而另一被告人方向前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其中,韩四毛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加上前罪剩余刑期10年2个月,共被判刑12年。
根据判决,检方指控该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方向前犯强迫交易罪未被一审法院认定。
抗诉: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随后,荔湾区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韩四毛等4人的罪名存在错误,提出抗诉。广州市检察院支持了该抗诉,该案于昨日在广州市中院二审。
检方抗诉认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组织性、经济敛财性、暴力性和地域行业称霸性四大特征。案中,韩四毛在2007年至2010年间,纠集多人,在荔湾区岭南花卉市场内成立联合组织。该组织在市场内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及寻衅滋事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垄断花卉市场的经营,称霸一方,社会影响恶劣。
另外,该组织有内部纪律和明确分工,即韩四毛任总负责人,另设出纳、会计、生产组组长、购货组组长等职。组织成员一直垄断和控制岭南花卉市场名贵银柳的货源和价格,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该组织还恐吓及暴力威胁岭南花卉市场的其他经营者,并涉嫌暴力打击竞争对手。
法庭没有当庭作出裁决。
(原标题:组织老乡称霸荔湾岭南花卉市场 67岁老汉是否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