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2日讯 (见习记者 蔡晶晶 记者 沈华铃 通讯员 杨炳坤 黄梅君) 约吧台女喝酒,之后想与其发生性关系,女方要求开房,但杨某皇因为身上没钱,不顾女方反对强行奸淫。昨日,漳浦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杨某皇提起公诉。
据查,7月28日23时许,杨某皇约龚某余到漳浦一家饮吧和几名朋友喝酒,直到次日凌晨2时多,才向朋友借了200元给龚某余当小费,并骑摩托车载她回家。
路上,杨某皇把龚某余拉到附近草丛,企图与她发生性关系,但女方要求得去“开房”。身无分文的杨某皇,却不顾女方的极力反抗,直接将她按倒在草丛里,造成龚某余的手臂及大腿皮肤擦伤。完事之后,龚某余报警,杨某皇则立即驾车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