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韩明办过多起这类案件。他告诉记者,案件中的被告人,特别是那些自购仿真枪的,他们从香港携“枪”入境的动机有时非常单纯,仅仅是因为爱好军事、喜欢野战,在香港的商店看到后爱不释手,就一时兴起买了几支带回来。他们中有的人虽知道这些仿真枪是不能带入境的,所以还将仿真枪拆卸成零件私带进来,但不一定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即他们事实上已经触犯了一个重罪:走私武器、弹药罪。
案例A
90后携2支仿真枪入境被查
韩明检察官办理过一宗案件:90后的在校中学生何某,从深圳湾口岸入境时被海关抽查,在其腹部查获藏有未向海关申报的仿真枪2支,在其手提包内还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金属BB弹、快速装弹器、枪支握把等散件。原来,何某是个军事爱好者,在香港购买这类枪支及散件携带入境的目的也只是用于个人玩乐。走私枪支弹药罪是重罪,但考虑到何某刚满19岁,尚在校念书,购枪仅系个人爱好,并无其他非法目的,加之有良好的认罪悔过表现,事后法院判处其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B
携5支仿真枪入境或获刑7年
相比之下,被告人彭某可能就没有这么幸运。韩明检察官说,22岁的被告人彭某,从福田口岸入境时,被海关在其随身携带的胶袋、挎包、衣服中查获可以组装成5支仿真枪的枪支零件。经查,彭某是个军事迷,经常喜欢和朋友们在野外对战,所以这次购买5支仿真枪偷带入境,其中4支打算带给朋友,1支自己使用。由于5支枪支的数额已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因此,彭某很可能面临着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对于喜欢枪械类野战游戏的军事爱好者,韩明检察官还建议,尽量使用正规的野战游戏场提供租用的枪械,这些枪械经过了公安部门的批准备案,可以合法临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