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90后大学生互保欠23万高利贷

2012年11月30日20:33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网嘉兴11月30日电 (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彦明史 海通) 一个借款人,一个担保人,两个1992年出生的在校学生小刘、小钟互为担保,共向姜某借款23万余元,后姜某催讨无果,诉至法院。

  小钟跟小刘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二人关系甚好。小刘在杭州读书期间,就曾以做生意为由,多次向他人借钱,而小刘所借的对象都是社会上专门以放高利贷获取非法利益的小混混。在本案之前,就已在外面欠下十几万的高利贷。

  这次向姜某借钱其实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用从姜某处借的这笔钱先去还之前欠下的高利贷。没想到这样反而让他们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因姜某不放心将钱都借给小刘,所以分别写了两份欠条。一份小刘是借款人,小钟为担保人;另一份小钟是借款人,小刘为担保人,两份欠条相互捆绑。

  据小钟陈述,其作为借款人的欠条上所借的钱实际上都是被小刘拿走的,自己并未拿到一分钱。

  小刘父亲告诉法官,自己的儿子平时在家表现很好,但是胆子很小,真不明白怎么在借钱方面胆子如此大。

  承办法官看了姜某提供的两份借条,发现都是那种统一的格式合同,只是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借款数额、借钱期限等地方是空缺的,其余的条款都是事先打印好的。借条上没有约定借款利息,但小钟告诉法官,他们每个月都按照月息7.5%支付利息。这个利息早已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属于典型的高利贷。

  小钟把已经还过的利息列了张表给法官看,按照这张表,利息还了接近50000元。但这些小钟都是一面之词,尽管事实可能就是这样,但都没有姜某出具的相应收条证明,证据上处于劣势。

  考虑到被告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多次与原告沟通,原告最终同意被告归还18万元的调解方案,其余诉讼请求自愿放弃。(完)

(原标题:浙江杭州二位90后在校大学生互保欠23万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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