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金戒指丢路中等人捡 两农民半年诈骗两万多元

2012年12月18日16:46  红网

  红网专题:擦亮眼睛防诈骗

  红网桃江12月18日讯(通讯员 周再明 王海燕)将假金戒指丢在路中间,等待行人捡后,就立即靠上去并提议见者有份诈骗行人钱财。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17日,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辉先、覃上峰有期徒刑一年和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一万元。

  现年56岁的罗辉先和现年35岁的覃上峰,均系湖南省沅江市农民。2012年6月份,罗辉先、覃上峰窜至桃江县境内实施诈骗,二人将一枚假金戒指丢在路中间,等行人捡起后,就靠上去以三人见者有份为借口提议平分,不然就报警,然后将假金戒指押在行人手上,罗、覃二人再借口到银行取款来赎回假金戒指,要求行人将身上的财物押在二人手上,骗取行人的财物。

  经查明,罗辉先、覃上峰于今年6月在桃江县境内先后实施诈骗作案4次,共计骗取现金3870元,黄金手圈2个、黄金项链1条、黄金耳环1副、黄金戒指1个、银手圈1个、手机2部,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人民币19690元,诈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3560元。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罗辉先、覃上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鉴于二被告人均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犯罪嫌疑人往往选择身上佩戴有首饰的中老年妇女作为自己的作案对象。在此,提醒市民朋友路遇陌生人时不要随便搭讪,更不要轻信天上掉下馅饼的圈套。

(原标题:“金戒指”丢路中等人捡 半年诈骗两万多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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