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抢劫价值4320万元和田玉被判无期

2013年01月09日03:03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玩牌输了几十万元,34岁的河南女子师红丽伙同表弟和牌友以购买玉石为名,骗开北京姜女士的家门,劫走4万元现金和一块价值4320万元的和田玉,后以22万元销赃。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以抢劫罪判处师红丽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去年1月28日9时许,师红丽和表弟燕川川带着事先准备好的胶带、毛巾等作案工具,以购买玉石为名骗开位于朝阳区某小区姜女士的家门,殴打并用胶带捆绑、毛巾堵嘴等,造成对方轻微伤,然后抢走现金4万元、一部手机及一块重108公斤的和田玉石。经鉴定,玉石价值4320万元。作案后,牌友王红岩开车接应二人返回河南老家。后师红丽将玉石销赃22万元,分给燕川川3.9万元,王红岩1.9万元。同年2月13日,师红丽被抓获归案,其他二人也相继归案。目前,该玉石已由姜女士花22万元从买主手里购回。

  师红丽是河南人,在北京摆地摊做小生意。据师红丽说,她打牌欠了很多钱,怕丈夫知道了提出离婚,就想尽快弄钱补上窟窿。去年春节回老家时,听同在北京摆地摊的牛某(在逃)说,姜女士家有块石头挺值钱,就叫上表弟和牌友王红岩来到北京一起“抢石头”。当天,为了不让小区保安怀疑,他们还特地买了一箱水果拎着,装作串门的样子,后以拜年名义敲开门并实施抢劫。

  庭审中,师红丽一直不敢相信这块玉石的鉴定价值。她哭着说,“这就是块石头呀”。她说,之前听牛某说,这石头是姜女士三年前花20多万元买的,现在能卖到40多万元,而牛某只愿意以4万元收购。她在销赃过程中,也有人认为该石头并不是和田玉。

  三名被告人及其律师都对该玉石的鉴定价格提出异议,认为明显高于市场合理价位,申请法庭重新鉴定。此外,应当以玉石的实际出售价格22万元及所抢4万元现金来认定抢劫数额。

  对此,法院认为,涉案玉石的价格鉴定结论是朝阳区价格认证中心根据公安机关的委托依法定程序和方法作出,该结论客观真实、合法有效,应作为认定本案抢劫数额的依据。最终法院做出判决,师红丽被判无期,燕川川获刑15年并处罚金3万元,王红岩被判8年,并处罚金1.6万元。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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