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记者 陈兴王 通讯员谢亮)勉县一男子利用长期在钢厂拉运货物的便利,持假证件骗走陕钢公司31.6吨钢坯变卖。1月14日,犯罪嫌疑人白某被勉县警方抓获。
2012年12月31日,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陕钢公司报警称:在盘库时发现一车价值10余万元的钢坯被人骗运,去向不明。接到报警后,勉县警方通过信息研判,综合分析,最终锁定白某(男,35岁,延川县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随即对白某实施布控抓捕。1月14日,专案组民警将藏匿在勉县地钢生活区的白某抓获。经审查,2012年12月4日凌晨5时许,白某利用长期在陕钢拉运货物的便利条件,冒用他人的车牌号和行驶证,持假证件到陕钢钢厂骗运一车重达31.6吨、价值约10余万元的钢坯,并将钢坯变卖给户县一废旧金属收购厂,获得赃款7万元并挥霍。
目前,涉嫌诈骗的白某和涉嫌销赃的冯某(男,42岁,西安市长安区人)已被勉县警方刑事拘留,被骗钢坯全部追回并退还陕钢公司。
(原标题:持假证骗30余吨钢坯贱卖)